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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关注一、开办单位通常为假冒或伪造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国家、北京(上海)等某疾病康复中心、科研机构、医疗单位”。
二、只宣传和销售治疗某种疾病的一种或系列“药品”,通常声称可以治愈某些慢性疾病、疑难杂症或性病等。
三、伪造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世界卫生组织、某医学中心或医学会等政府部门或组织机构的名义,指定、推荐某“药品”为治病、康复、保健的唯一或最佳产品等。
四、在页面上非法链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并恶意篡改官网内容。
五、页面上充斥大量以“政府官员”、“权威专家”、“患者”的名义对“药品”疗效进行的虚假宣传,如“根治、药到病除、国家级、无效退款”等。
六、“邮寄药品”,由于供需双方不见面,使消费者在上当受骗后无从投诉。
(实习编辑:岑颖欣)
三级甲等 妇幼保健院 公立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春路53号
三级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公立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唐王山路1281
二级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公立
依翠园5号
三级甲等 中西医结合医院 公立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雪松路49号
二级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公立
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民主路2
二级 专科医院 特色医院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首义路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