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目前的政治体制有其优越性,只要充分发挥起来,一定可以产生无穷无尽的力量。比如说,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一个很好的政制。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起了新的一轮医改,而且明确了我们的改革目标,制定了实施的路径。但是,当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面临多方面施加的压力同时,也缺乏推进的动力。我认为,在这过程中,不能忽视人大的作用,不要忘记人大代表的职责与使命。
谁都知道,医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但是作为中央的一项民生决策,它决不是儿戏。中央的领导同志曾多次提到领导力的问题,其实,医改能否成功也是对执政能力的一次考验。回顾当年毛泽东领导的新中国建设历程,以及后来邓小平领导的农村土地改革和国企改革的经验,我们会发现,我党的这些有益的实践都表明,一项改革的启动并获得成功,往往是在改革的主体中有一个强大的动力源,必须有各方受益者共同驱动。
医改的受益者是广大的城乡居民,但在实践中,他们很难作为改革的动力源直接参与到医改工程中来。医改的主体之一是医生,但是如何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他们乐于参与、体验和享受改革带来的好处,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公立医院改革的核心,是机制的改革,而现行的机制是政府在特定环境下制定的,并不是医生、护士或者民众直接去制定的。这就决定了公立医院改革应当从监督政府开始。现在不是说有“部门利益”吗?部门有什么利益呢?部门是为谁谋利益的呢?是什么东西形成了部门利益呢?谁又可以去监督部门利益的泛滥呢?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广大城乡居民利益的代表者,应该作为受益者的代表参与医改工作,充分利用质询权、调查权、建议权,对政府部门推进医改工作施以压力、给予督促。
我认为人大代表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直接参与医改:
一是监督政府医改政策,既强调政策的质量,也要强调执行的时限。如果地方政府不能实行,必须向人大提出理由,甚至向上一级的领导机关报告。不能拖,更不能不做。不然,一份方案可能出现执行不执行一个样,执行好执行坏一个样的现象。反推之,一份如此重大的涉及多部门的方案,出台前应该让人大代表民众提出意见。
二是监督政府卫生投入补偿政策和人事分配制度的落实情况。这两项政策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点。我国的公共财政制度尚在建立之中,医疗卫生的投入尚没有像教育一样列入法定的财政预算;医疗卫生单位也缺乏改变现有人事分配制度的动力;院长的权力也没有受到很好的监督,等等。这将成为医改的难点,也是人大代表监督、督促的重点。
作者廖新波系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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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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