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更多相关内容
取消关注苏药广公告〔2010〕第013号
根据《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局令第27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经研究决定,自2010年6月17日起,对标示为黑龙江天戈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海贝胃疡胶囊等2种违法广告药品(品种名单见附件)采取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在我省范围内暂停上述品种的销售。
现予以公告。
其他热点新闻链接:
(实习编辑:岑颖欣)
二级 综合医院 公立
吉林省白山市八道江区郊乡库仓沟村
二级甲等 专科医院 公立
乐山市市中区通江镇街119号
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8号
二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河北省承德县下板城清城路
二级甲等 中医医院 公立
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市府前大街33号
三级甲等 专科医院 公立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蒋王庙街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