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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年内提高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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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14 10:18:00

  今年,我省(山西)将进一步提高医疗、工伤、生育三项社会保险的待遇,参保人数也要增加,这是日前在全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会上透露的。

  提高医保报销比例

  继续提高医保封顶线,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的医保封顶线年内分别达到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争取再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城镇职工达到75%,城镇居民达到60%以上。

  大学新生全部纳入居民医保。对已参加商业健康险的往届学生,探索与商业保险的衔接办法,促进他们参保。

  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

  在扩大煤矿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覆盖面的同时,提高参保待遇。全省建筑施工企业每年大约有80万名农民工,这一行业的低参保率,成为当前农民工工伤后维权的突出问题。比如,一些工程项目被层层转包,发生工伤后项目的总承包商借故不承担责任,有些受伤民工长达数年得不到应有的工伤待遇。

  另外,要将服务业中有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及符合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职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所有煤矿企业年内都要参加工伤保险,实现全员参保、实名制管理。

  提高生育保险待遇

  目前,全省参加医疗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有132万人,其中46万人参加了生育保险,仅占35%。为此,我省要扩大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覆盖面。同时,全面推行生育医疗费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探索按病种付费,做到在规定的项目内个人不负担医疗费,提高参保人员待遇水平。

(责任编辑:麦伟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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