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健康

福建集中采购药品配送费不超8%

39健康网 专业医疗保健信息平台
优质健康资讯门户网站

  福建省日前出台规定,对药品集中采购中的配送资质、配送监督管理等进行制度规范。

  福建省规定,由药品生产企业投标成功的药品,可以直接由生产企业负责配送到医疗机构,或由生产企业委托所在行政区域内有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向医疗机构配送。原则上在一个区域内, 每一中标药品品种只允许委托一家有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统一配送。中标药品配送到全省参加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的费用,为中标价的5%到8%,包含在药品的中标价格之内,由中标生产企业买单。

(责任编辑:唐静)

63
2009-10-29浏览4086举报/反馈
本内容不能代替面诊,如有不适请尽快就医
展开全文
相关视频
相关图文
查看更多相关图文

相关科普

健康资讯热门资讯相关推荐
快速导航
频道
女性
减肥
育儿
保健
美容
妇科
饮食
中医
肿瘤
资讯
男性
诊疗
呼吸科
心血管
肝病科
更多
服务
问医生
就医助手
药品通
疾病百科
医生挂号
简单生活
热门疾病
高血压
阴道炎
肩周炎
脂肪肝
小儿咳嗽
糖尿病
健康科普
科普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