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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已经是罗氏及其产品“达菲”第二次在大范围公共卫生危机中扮演重要角色。
在2003 年中国爆发SARS期间,不健忘的人们应该还记得,那一次的罗氏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在产品宣传中涉嫌夸大,不但散播当时并未确认的SARS病毒可能为禽流感病毒的言论,而且,称“‘达菲’是目前唯一抗禽流感病毒特效药”。
后来的事实是,罗氏并未能向外界提供支撑这一论断的科学文献资料。
其时,上海罗氏的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说:“关于‘达菲’,我们罗氏在国外做过动物试验,但是没有临床试验。”
也曾有专家指出,“‘达菲’只是甲型、乙型流感的特效药,对禽流感无效。”
时隔两年多后的今天,“达菲”再一次被赋予了预防禽流感唯一特效药的地位。“特效”一词,分量等同于人命,而从媒体的报道来看,该药物已在各国引发抢购狂潮,同时也成为世界卫生组织(WHO)唯一推荐的储备药物。
但罗氏向外公布的信息中,仍然没有出现关于“达菲”在临床试验中对人体感染H5N1病毒的有效抑制病例,这样的信息正在被有意无意的忽略。
在一种感染性病毒没有确切检测并进行临床试验有效的情况下,盲目的进行药物储备似乎是一种不理性的行为,这样的行为在SARS期间曾有过前车之鉴,从初期民间的抢购板蓝根、醋等行为,到后来国家大量储备克拉霉素、罗红霉素、左氧氟沙星等抗感染药物,最后是这些药物统统过期废弃。
这难道是“死马当活马医”?但至少是一种不够科学严谨的态度。
既然许多国家已将“达菲”作为主要储备药物,那么“达菲”的具体功效理应由政府,或者罗氏向公众进行披露,而不是含糊其辞,同样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态度。
除此之外,“达菲”的专利之争也是此次禽流感的焦点之一。外界一再指责罗氏死抱专利不放,而罗氏则称“不是专利的问题,而是生产安全性的问题”。
专利当然不是问题。根据WTO知识产权“强制许可”条款,一旦禽流感大规模爆发,人禽感染出现严重死亡事件,“达菲”的专利还会成为问题吗?罗氏拿什么来和人类的生命安全做交易?对于这一点,相信罗氏应该不会没有自知之明吧?
但问题是,我们难以去预测人类感染禽流感什么时候会到启用“强制许可”的地步,也不能以此作为赌注。所以,我们要求罗氏放开专利同样没有问题。但罗氏却把问题搞成了另一种“神秘”,即所谓的生产安全性问题。
成为国家储备药物,意味着大规模的政府采购,特别是抗流感之类型的预防药物,仅仅在出现大规模暴发之时才会是“最好的商机”,对此,罗氏该药品的产能、产量、生产安全性,却一直对外保密。这是不是又是罗氏为保持政府采购垄断地位的另外一种商业目的呢?
或者,罗氏与某些组织之间有着某种协议?
(责任编辑:郑柏锋)
主任药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药剂科
副主任药师
新疆医科大第二附七道湾医院 药剂科
主任药师
南京鼓楼医院 药剂科
主任医师
邯郸市传染病医院 药剂科
主任医师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药剂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