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17 15:28:57
太原天使儿童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制度
一、知情同意指病人对其病情和诊断、需支付的医疗费用、将接受的检查治疗及其效果等,有权知道全部真实情况,并有权决定是否同意医师提出的治疗方案(包括手术及术式)、特殊检查、使用贵重药品或其它特殊治疗的建议。
二、医务人员接诊病人后,要主动与病人或家属沟通,把病情及诊断情况、可供选择的治疗方式及利弊、检查项目的检查目的、费用开支、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病人,并及时、耐心解答病人的咨询。
三、对需要采取保护性医疗方式的患者,要选择适当的告知方式。
四、使用高价格等特殊药品器械时,必须详细告知病人,征得患者或委托人的同意并签名。
五、在确保医疗质量的前提下,提出“三线梯次用药”供病人选择。
六、手术前、创伤性诊断前、做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前,应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或其家属,在患者签署同意书后,方可实施诊治。
七、在病情突变及抢救危重病人时,要根据病情变化随时向病人家属病情及诊疗计划,使其对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有一定的思想准备。
【申明:本文由第三方发布,内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本网发布或转载文章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因作品内容、知识产权和其它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发邮件至tousu#mail.39.net;我们将会定期收集意见并促进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