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更多相关内容
取消关注公立医院改革与政府的治理能力、公立医院的管理基础以及社会文化和政治可行性相关联,自主化和法人化是程度不同的放权改革,不存在孰优孰劣的问题,而是与国情适不适合的问题。但在同一改革方案里,必须考虑改革措施在提高公立医院绩效和维护公立医院社会功能之间的综合平衡。
公立医院治理改革目的是通过改善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治理,从而在不损害其社会功能的情况下提高公立医院的绩效。通过引入供方的竞争者,使对公立医院的绩效评估有社会参照系,促使公立医院进一步提高效率。在公立医院放权和引入竞争的情况下,通过改善社会医疗保险的筹资和支付,才能为供方竞争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激励公立医院不断通过完善治理结构提高运行绩效。
自主化程度的五个维度
纵观世界各国公立医院改革,发达国家和地区由于市场经济发达,法律法规完善,政府的公共治理水平较高,一般对公立医院都可以依据改革的相关法案,进行法人化改革,这有利于加强政府对公立医院的监管、调控。而发展中国家由于社会经济欠发达,政府的公共管理水平较低,社会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一般对公立医院采取自主化改革方式,给公立医院下放一定的自主权,政府还需要利用一定行政手段实现对公立医院的监管和调控。我国公立医院绝大多数还属于自主化管理,即政府通过行政任命院长来管理医院。
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在公立医院的自主化和法人化改革中,都考虑了对公立医院社会功能的维护,尤其是对穷人就医费用的保障,考虑了救助制度、财政补助和交叉补贴的具体方式。
世界银行专家总结各国公立医院改革经验,提出公立医院改革要考虑五个维度,即决策权、剩余索取权、市场开放度、问责和社会功能。
前三个维度是基于扩大自主权、面向市场,增强激励机制的改革,针对的是效率和质量目标;后两个维度是针对放权而设定的制衡机制,针对的是非市场目标。这意味着在对公立医院放权增加激励的同时,必须形成约束和制衡机制。只有效率、质量目标的放权和非市场目标的问题相互匹配才能保证公立医院实现其社会功能定位,在提高公立医院服务效率的同时履行其社会责任,并追求政府的社会公益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