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武强县卫生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垃圾管理的通知》,对不按规定处置医疗垃圾的单位,将进行严肃处理。
据了解,针对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垃圾处理方面存在重视程度不高,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该县规定,第一次检查中发现不达标、不符合标准的单位,给予主管副院长就地免职处理,给予院长严重警告、记入个人档案处理,并扣发一个月工资,在全县院长会上公开检查;第二次检查仍不达标的,院长就地免职,同时对违规单位加大处罚力度。
为提高管理人员的监管意识,该县还对12所医疗机构的主管院长及卫生监督所医疗市场监督科全体人员进行系统培训。该县还购置了10台一次性医用塑料器具毁形机,并在两所中心卫生院安装焚烧炉,对乡镇卫生院医疗垃圾进行集中焚烧处理。
(责任编辑:陈孟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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