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医保局发布通知,明确将17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乙类范围,并确定了医保支付标准,要求各省确保11月底前开始执行。
为满足癌症患者的用药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日前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商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18年11月30日起使参保人员享受到相应的福利。
《通知》强调,该17种药品将按照国家规定的限定支付范围执行药品目录管理权限,各市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目录管理权限,不得将国家谈判药品调出目录,也不得调整限定支付范围,要结合本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情况,合理确定国家谈判药品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员的分担比例。
政策出台后,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内科主任张力教授表示:“对于我省癌症患者来说,这无疑是个大喜讯。谈判药品纳入我省医保目录后,我省医保药品的范围将进一步扩大,百姓报销的范围也随之扩大,不仅提升了我省靶向药物的使用率和可及性,也挽救了更多患者的生命。”
据悉,本次纳入医保目录的17个抗癌药品中包括12个实体肿瘤药和5个血液肿瘤药,均为临床必需、疗效确切的肿瘤治疗药品,涉及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个癌种。谈判药品价格降幅也非常给力,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平均低36%。同时与市场平均零售价相比,17个谈判药品的平均降幅达56.7%。
尤其是在非小细胞肺癌治疗领域,不仅有5个产品成功入选,成为入选产品最多的治疗领域,其中三代肺癌靶向药物奥希替尼(商品名:泰瑞沙)降价超过了70%。依此推算,肺癌患者使用奥希替尼治疗肺癌的花费也将由谈判前的51000元/月,降至15300元/月,同时受惠于医保报销政策,将进一步提高肺癌患者的医保用药保障水平,极大降低用药负担。
张力教授指出:“大多数非小细胞肺癌伴有EGFR敏感突变的肺癌患者在接受一代、二代EGFR-TKI药物治疗一年左右,便会产生耐药,有50%-60%的患者出现了T790M突变耐药。而作为全球第一个上市的肺癌第三代口服靶向药,奥希替尼可以解决由于T790M突变所引起的耐药问题,并且目前在中国没有同类产品获批。此次奥希替尼等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医保患者自付的年度治疗费用和负担也将大大减轻。”
张力教授表示:“对于广州市的患者,个人先自付费用比例按照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政策执行,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先自付费用比例分别为5%和15%,最高报销比例达95%。医保目录的实施将帮助更多患者选择正规渠道的药物,接受规范化的治疗,不再因为价格原因而选择来历不明的‘非法药’或者‘原料粉’进而延误病情,错过最佳治疗时机。希望这一政策的执行能进一步提升正规渠道的肺癌靶向治疗药物的可及性,肿瘤患者因此也可以获得更为规范的治疗,从而延长生命、提高生活质量。”
谈及此次国家医保政策在省内落地,一位已成功拿到医保报销药物的肺癌患者表达了对政府的感谢:“此次医保惠民政策的实施,切实减轻了肺癌患者的经济负担,让我们每个月仅用千元的价格就可以用上之前负担不起、疗效好的进口抗癌药。我们感谢党和政府为我们所作的一切,让我们在抗癌路上重新燃起了希望。我们希望其他患者也能受惠于这一福利,不再为病魔所困。”
截至11月30日,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均已响应国家政策,发布相应省级文件。相信各省的落实工作都会相继展开,争取早日让群众能买到降价后的抗癌药并实现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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