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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医保之名 病人被赶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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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病患者被“分解” 损了医保肥了医院?

  “每次住院时间不能超过12天,医疗费用不能超过13000元。”面对这样的医保“规定”,侯老太太两个月内辗转入院三次。而自己每次入院都要多出上百元的门槛费、检查费。经云南省医保中心核实,医保中并没有关于住院期限和医疗费用的强制性规定。那些大病患者为何往往容易被医院分解住院,医院对此的解释是:由于目前基本医疗界定不清,医保患者花“小菜钱”消费“海鲜”,造成少数医生误解了政策,将住院次均结算标准看成死的数字。

  患者:入院仅十余天 老太被迫出院

  今年3月9日,昆明的侯老太太因患白血病到人民东路某医院住院治疗,可不久之后,医生便通知她出院,理由是按照医保中心规定,每次住院时间不能超过12天,产生的费用不能超过13000元,这一次住院,侯老太太花了12400元。

  3月31日,侯老太太又转到昆医附一院接受治疗,4月1日,医院给家属下发病危通知书。经过几天的治疗,侯老太太的病情刚有所好转,没料4月12日,医院又以相似的理由要求她出院。5月13日,再次到医院住院3天后的侯老太太又被“赶”出了医院。

  三次入院,侯老太太少则花费9000多元,多则花费15000多元,扣除医保保险金,自付费用达9000余元,其中还包括上千元的门槛费和检查费用。侯老太太是退休工人,一个月仅有1100元的退休工资,她表示,自己本来就不堪重负,还要无端地多支出一些治疗费用,实在令她费解。

  7月8日,在昆医附一院肿瘤病区住院一个多月的赵女士办理了出院手续,赵女士的家属说:“医生说按照医保规定,病人该出院了。”这样的“规定”让赵女士一家深信不疑,只是让他们费解的是,病人不停地转院,接受的是同样的治疗,每次都要支付门槛费和检查费用。今年3月31日,赵女士因患胃癌到昆医附一院肝胆科入院治疗,4月15日,因“医保规定”办理了出院手续,回家休息大约三个星期后,赵女士感到不舒服,吃不下东西,5月11日再次住院,直到7月8日再次被通知出院,7月9日,赵女士转到了云南省肿瘤医院继续治疗。

  赵女士说,因为频繁转院,她也怀疑起医保“规定”的合理性,但医生说病人住院超过15天后,就必须自付医疗费用,这对拿医保的人来说可不是一件好事,因此她只好办理出院手续。

  据了解,早在2008年,患者被医院分解住院一事就被曝光过:医院为了防止医保费用超支,误导患者称有住院时限。

(责任编辑:张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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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3浏览3101举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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