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降压治疗的目的是预防心脑血管意外和胎盘早剥等严重母胎并发症。
降压的时机
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的高血压孕妇应进行降压治疗;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的高血压患者也可应用降压药,以避免发生母胎严重并发症,延长孕周。
降压的目标
孕妇未并发脏器功能损伤,收缩压应控制在130~155mmHg,舒张压应控制在80~105mmHg;孕妇并发脏器功能损伤,则收缩压应控制在130~139mmHg,舒张压应控制在80~89mmHg,降压过程力求下降平稳,不可波动过大,且血压不可低于130/80mmHg,以保证子宫胎盘血供,尽量保护孕妇靶器官功能并延长孕周至胎儿成熟。
在出现严重高血压或发生器官损害如急性左心室功能衰竭时,紧急降压到目标血压范围,注意降压幅度不能太大,以平均动脉压(MAP)的10%~25%为宜,24~48h达到稳定。
一般治疗
非药物治疗适合于所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加强血压监测和限制体力活动,重症患者卧床休息。严格限制食盐摄入量虽有助于降低血压,但可能导致血容量减少而对胎儿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此类患者应该适度限盐。保证充足睡眠,必要时可睡前口服地西泮2.5~5.0mg。
选择降压用药原则是:对肾脏和胎盘-胎儿单位影响小,平稳降压;首选口服降压,次选静脉降压药;可以联合用药。
降压药物的选择
拉贝洛尔:是兼有α受体及β受体阻滞作用的药物,降压作用显著且副作用较少,故可优先考虑选用。
硝苯地平:妊娠早中期服用硝苯地平不会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也可首选用于妊娠早、中期的高血压患者。
利尿剂:存在争议。可使孕妇血容量不足,并导致电解质紊乱。但荟萃分析显示利尿剂并不会对胎儿产生不利影响,并可使孕妇获益。建议妊娠前已服用噻嗪类利尿剂治疗的孕妇可继续应用,如并发子痫前期则应停止服用。
ACEl和ARB:致畸作用肯定,妊娠期绝对禁用,育龄女性计划妊娠前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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