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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总医院医保患者就诊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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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17 20:08:0039健康网社区

  首先感谢您选择武警总医院为您的定点医院,为方便您在总医院门诊就诊,请您注意以下事项:

  一、当您在武警总医院门诊就诊、挂号时,请务必出示您的医保手册。第一次就诊交挂号费的同时注册ID号。

  二、再次就诊时,请出示ID号。

  三、医生根据病情给医保(企保)病人用药,严格执行北京市医保中心的规定:急性病不超过三天量,慢性病不超过七天量,行动不便者两周量;退休人员患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精神病、癌症、脑血管病、前列腺肥大等,对病情稳定长期服用的同一类药物,药量不超过一个月,请您理解。

  四、当你需要自费药时,医生将用白色处方开药,交现金不予报销。

  五、请您将处方底方,检查单底方及收费发票妥善保存,年底回原单位按规定审核报销时备用。

(实习编辑:李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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