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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哪些慢性病可纳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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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6 11:27:2639健康网

  从2010年10月1日开始,广州就出台政策将17种指定慢性病门诊专科药费纳入该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到了2013年10月1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又在官网挂出通知,此政策延续5年执行。

  据了解,符合高血压糖尿病等17种指定慢性病准入标准的参保病人在广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指定机构就医,统筹金支付比例为85%,其他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统筹金支付标准为65%;职工医保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每病种每人每月150元,城镇居民医保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每病种每人每月100元。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门诊专科药费范围的17种指定慢性病为:高血压病冠心病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Ⅲ级以上)、心脏瓣膜替换手术后抗凝治疗、帕金森病、癫痫、糖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活动性肝炎(乙型)、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精神分裂症、阿尔茨海默氏病、情感性精神病(躁狂发作、抑郁发作及双相障碍)。

广州哪些慢性病可纳入医保?

  除17种慢性病纳入医保报销外,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也纳入门诊特殊病种报销范围。经确诊患有该病的市民可在指定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资格一旦确认,一年之内有效,且无需选定医院,在市内任一家可治疗该病的门诊都可进行治疗,每月最高可报销5000元,且无起付标准,先自付比例调整为零元。

  同患血液疾病的血友病患者每月报销也取消了原来4500元的上限,统一纳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计算,并取消了终身累计支付起付标准费用1000元。患者需在本市七家三级综合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一家申请,并开展有关治疗。七家指定医院分别为:中大附属第一医院、中大附属第二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南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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