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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向药商要“返点”
据媒体报道,随着医改的推进,苏州不少公立医院即将实施药品“零差价”销售,也就是说,今后医院不能再加价15%卖药了。为弥补由此带来的损失,在苏州的吴江、相城、常熟、昆山等地,不少公立医院都伸手向医药公司要钱,要求其提供3%至20%不等的返点。
苏州吴江第一人民医院是江苏今年确定的15个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之一。
今年7月,吴江第一人民医院采购办就向各药品供应商群发信息,要求他们在8月25日前缴纳上半年的药品销售返点。返点的比例恰好和药品的“加成”相当:普通药品的抗生素缴纳15%,普通药品的专科药缴10%,基药的抗生素缴8%,基药的非抗生素专科品种缴3%。如果药商不缴钱,其经营的药物就可能被医院从用药目录里删除。在具体操作上,吴江地区的医院要求药商把返点以慈善捐款的名义全部汇入吴江区慈善基金会的公益账号,然后慈善基金会再把钱划给当地卫生局,卫生局最终将把钱分配给医院。
各方说法
基金会——
已收到上千万“捐款” 都是政府部门在操作
昨日记者来到了吴江区慈善基金会。刚到大门口,就看到入口处悬挂了一个醒目的指示牌“捐款请上三楼”。门卫告诉记者,从下半年开始,每天前来捐款的人就多了不少。来到三楼捐款室后,两名工作人员承认医药公司都是在这里捐款开票,但医药公司捐款的具体情况不清楚,基金会的主要负责人都是吴江区民政局的领导,都不在这里办公。
记者随后前往吴江区民政局。对于“返点”的事,社会福利救济科一位负责人表示,大约从今年6月份开始,吴江区慈善基金会的确开始接收了许多药商的捐款,但使用的是慈善基金会的公益账号,没有另开账号。“整件事都是政府在操作,慈善基金会不过是负责收取。”该负责人说,目前已收到的药商捐款是1000多万元,从没动过,全部收齐后会返还给吴江卫生部门。之所以选择由慈善基金会来保管这笔资金,主要是吴江区政府考虑到慈善基金会的管理更加规范,此外还因为这笔钱将用于救助患上大病重病的市民。该负责人强调,目前这笔资金如何使用还没有确定,因此其性质还是慈善捐款,不能说是返点缴费。不过她也坦言,在苏州其他地区,类似款项不是由卫生局就是由财政局保管,“总得有一个地方负责接收,在我们这边就是慈善基金会。” 该负责人还表示,按照国家政策,药商的这部分捐款属于善款,可以用于抵扣税收。
药商——
以前医院单独收 现在卫生部门统一收
“根据吴江卫生局通知,请于本月21日13:30~16:30到卫生公共中心二楼208室商谈药品惠利事宜,并签订药品惠利承诺书。请准时参加,过时不候。吴江一院采购办。”国内一家知名药品企业在苏州的经销商姚先生昨日向记者出示了这则短信。
“会去的,不去药没法卖。”姚先生说,医院要求药商提供返点的事情并不是今年才开始有,“据我所知,最早在1999年的时候有部分地方的医院就这样做。”不过以前这种返点都是药商直接跟医院谈的,从今年下半年开始通知要和政府统一谈了。医院的人告诉我,这是因为以前的做法好像涉嫌违反了什么商业贿赂法,所以现在搞这种模式规避风险。”据姚先生透露,像他们这样大的医药公司,如果是做针剂的话,通常价格在50元左右,按照每支返还5元算,一般医院一个月用2000支不算多,一年返利10多万很正常。“像吴江人民医院,据我所知正常一年药品销售额1亿多元,10%的返利就有1000多万。”
另一位药商则表示,这种情况让他们很头疼。
“打个比方,我们这药一盒成本价是5元,传统上我们通过招标限价,卖给医药公司的价格是10元,医院从医药公司拿货就是10.5元,然后根据招标方案,医院再加价15%左右,差不多12元卖给患者,这是明的。以前我们和医院谈,为了让医院能用、多用我们的药,就形成了惯例,我们再返利5%~20%给医院。也就是说,虽然我们明的成本是5元一盒,卖出去10元一盒,但是5元利润里面,有0.5元~2元甚至更多的利润是要返回给医院的。不过因为医院与医院不同,我们这块的返利点数是可以每个医院分别协商的,和有的医院领导关系好,这个返利就可以少一点。”
这位药商说,“现在统一由政府来谈,我们这块的返利就没法松动了,支出肯定要变多。最吃亏的,就是一些没法给返利或者返利很少的药商,特别是国外药商,如果这样搞,药肯定是没法进医院了。”
苏州卫生局——
是医疗改革探索 款项将用于救助三无病人
记者随后带着问题试图采访吴江第一人民医院,对方表示按照上级指示,无法接受采访。吴江区卫生局也以同样的理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不过该局相关人士私下向记者透露,让药商将钱交给慈善基金会是权宜之计,等到明年就不会这样操作了,届时会有卫生局开设独立的账号,也不用药商直接来交钱,药商和医药公司结算款项的时候,直接把这笔钱拨进这个独立的账户。
昨日记者调查发现,不光吴江区卫生部门在这样操作,在苏州下辖的常熟、昆山、太仓、吴中区、相城区等地医院,也在当地卫生部门的主导下,进行了类似的操作,最高让利比例达到20%。
不过在吴江区之外的地方,药商所需要缴纳的返点费用都是由当地卫生部门收取后,再按照比例划拨给医院的。
昨日晚间,苏州市卫生局就上述事件给予了回应。该局表示,针对媒体反映的情况,他们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进行调查。经初步了解,苏州部分地区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的精神,按照“质量第一、量价挂钩、互惠互利”的原则,建立了政府、部门与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的谈判机制,合理压缩药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利润。所收款项将转入专门账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全部统筹用于区域内困难人群的医疗救助、“三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病人的医疗和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该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的具体做法进行督察,完善制度,规范行为,确保合理压缩药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利润用于发展医疗事业。
苏州卫生局相关负责人昨日解释说,其实上述依据实际上是根据今年9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江苏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来运作的,因为其中提到要“建立政府、部门与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谈判机制,合理压缩药品生产流通环节利润,用于发展医疗事业”。其实这是苏州一些地方依据政府的文件精神实施的一项改革探索,最终通过谈判节省下来的这笔费用,也是用于公共医疗支出的,除了吴江之外,其他地方都是政府开设的专门账户。
专家看法——
向药商收取“返点” 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值得商讨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专家表示,苏州卫生局方面提到的《江苏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中,确实提到了“建立政府、部门与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谈判机制,合理压缩药品生产流通环节利润,用于发展医疗事业”,但也明确了“要破除以药补医机制,试点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
因此,卫生部门通过要求药商“返点”的方式来筹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所需资金,这样的做法,其合理性还值得商讨。
这位专家表示,按照《江苏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医院在取消加价卖药后减少的合理收入,应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而这个表述里面很明显没有提到可以向药商额外收取“返点”。
所以,医院向药商伸手要钱,到底是财政投入不够,还是执行相关规定走了样?这个问题值得关注。
副主任医师
佛山市中医院 耳鼻喉科
副主任中医师
广州中医药大学佛山固生堂国医馆 中医全科
主任医师
龙岩市第一医院 全科医学科
福建省人民医院 全科医疗科
副主任中医师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中医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