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健康

西安将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待遇 住院费人均少付4.6%

  1月1日,西安市将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待遇,1875种乙类药品自付比例将统一下调至10%,这样的话,城镇职工住院费人均约降低4.6%左右,人均报销比例也从原来的72%提高至76.6%左右。

  “新药品目录”增加274种药品

  根据有关规定,参加医保的人员在住院时,“药品目录”范围之内的药品都可以根据医保政策进报销,《省药品目录(2010年版)》(简称“新药品目录”)从从10月1日起执行,省人社厅要求各市可以设置3个月的过渡期,西安市将从明年1月执行新的药品目录。“新药品目录”共有2378种药品(包括西药中成药部分),比2005年版的药品目录新增加了274种药品,其中甲类药品由原来的450种增加到了503种,增加了53种,乙类药品由原来的1654种增加到1875种,增加了221种药品,在药品目录中的药品能够根据医保政策进行报销。西安市医保处处长吴建东说,目前在医院住院时,使用的大部分都是乙类药品,这次将更多的乙类药品纳入到报销范围,将给病人带来更多的实惠。在乙类药品中,有解热镇痛、降高血压、消炎、抗生素等各方面的药品。

  算一算 调整后能少付多少钱

  “药品目录”分西药、中成药、中药3部分。其中,西药、中成药用准入法,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区分甲、乙类;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时不分甲、乙类。中药饮片用排除法,规定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药品。参保人员使用目录内西药、中成药和目录外中药饮片所发生的费用,具体给付标准按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有关政策,西安市甲类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乙类个人则先自付10%、20%和30%.从2011年1月1日起,随着“新药品目录”的实施,乙类药品的自付比例统一按10%确定,在自付之后,再根据医保政策进行报销。

  参保人员在缴纳完自付费用后,将根据医院的级别、医疗费用支出情况、职工是否退休来确定报销比例。

  调整后人均住院少付300多元

  调整后,人均住院能降低多少钱?西安市人社局调研测算:人均每次住院费用为7384元,住院费中的药费为3415元,占46.2%,其中:自费药品150元、甲类药品439元、10%乙类药品1206元(占总药费的35.3%)、20%乙类药品646元(占总药费的18.9%)、30%乙类药品974元(占总药费的28.5%)。按照现行医保政策规定计算后可知,仅药品费用部分个人负担1128元,占住院总费用的15.3%.

  如今,乙类药品的自付比例统一调整降低为10%后,经测算可知:药品费用部分个人负担将降至792元,占住院总费用的10.7%,较之前减轻个人负担336元,占住院总费用的4.6%.调整后,城镇职工在医保范围内人均报销比例也从原来的72%上升至76.6%.

(实习编辑:梁嘉升)

2011-01-14 10:04:00浏览161举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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