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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关注孕期糖尿病筛查应在孕期24-28周之间进行,具体时间由医生根据患者情况决定。如有高危因素,建议提前至孕20周开始筛查。
孕期糖尿病筛查通常在孕期24-28周之间进行,目的是检测孕妇是否患有妊娠期糖尿病。孕期糖尿病筛查的时间可能会因个人情况而异,如年龄、体重指数、是否有家族史等。对于年龄较大、体重指数较高或有家族史的孕妇,筛查时间可能会提前,以尽早发现和管理糖尿病风险。如果孕妇有高血糖、高血压等疾病史,或者存在多囊卵巢综合征等疾病,这些因素都会增加孕期糖尿病的风险,因此需要提前进行筛查。
孕期糖尿病筛查是一项重要的检查,通过空腹血糖、糖化血红蛋白等指标来评估孕妇的血糖水平。建议孕妇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检查,并根据医生的建议进行饮食和运动控制。
黑龙江省中医院 糖尿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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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中医院 糖尿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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