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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某药店公开宣称其经营的一药品是"中国唯一糖尿病二类新药"。目前,工商部门已介入调查。
3月9日,一位患糖尿病的消费者,拿着一份某药店的宣传单,到灵武市工商局崇兴工商所,咨询宣传单上所说的"治疗糖尿病新药露水草胶囊"的真实性。执法人员认真审查了广告单,发现上面写着"露水草胶囊是中国糖尿病药品领域唯一的二类新药,由灵武市某药店独家经营"、"该药获得了国际糖尿病生理、药理八大实验认证标志,该药为目前全球范围内唯一完整地通过此认证的糖尿病新药"、"服用3天,精神状态明显好转,乏力犯困现象基本消失"等语句。该宣传单用词绝对化,药店已违法发布虚假药品广告。
执法人员当即告诉消费者,该广告单的内容违反了我国《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的相关规定,是违法广告。同时,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患者朋友,看病务必到正规医院,莫轻信街头小广告,以免上当受骗。对此药品广告,崇兴工商所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链接:
我国《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10条规定:药品广告中不得出现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第12条规定:药品广告不得含有评比、排序、推荐、指定、选用、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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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侯丽娟)
主任医师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内分泌糖尿病科
主治医师
郏县中医院 糖尿病科
副主任医师
上海市中医医院 糖尿病科
郑州市中医院 糖尿病科
主任医师
河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糖尿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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