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更多相关内容
取消关注糖尿病在妊娠期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妊娠前已有糖尿病,为糖尿病合并妊娠。另一种是在妊娠期发生或首次发现糖耐量异常,为妊娠期糖尿病。前者在怀孕前就存在,容易引起孕妇重视,后者由于大多无症状性,极易被忽视。
因此,在妊娠期,特别在妊娠20周后,要定期检查血糖,尽可能避免此病对孕妇和胎儿产生不良影响。下面我着重谈一谈妊娠期糖尿病,目前资料表明,约3%~6%的妊娠妇女会发生妊娠期糖尿病。
肥胖、30岁以上、有反复不明原因流产史、妊娠28周后出现早产、死胎、曾出生畸形胎儿或不明原因新生儿死亡、有巨大胎儿(新生儿出生时体重超过4000g)、羊水过多、反复生殖道念珠菌感染、泌尿道及皮肤感染的孕妇,要进行血糖重点监护,初诊即行糖耐量检查,阴性者于孕32周前再次复测。
孕早期妊娠糖尿病孕妇由于血糖升高,使胎儿发育受累,最终导致胚胎死亡、流产,合并血管病变使孕妇容易并发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病人抵抗力下降容易合并感染对孕妇、胎儿、新生儿均造成不良影响,孕妇容易发生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胎盘早剥、流产、早产、感染、羊水过多或过少及酮症酸中毒等。怀孕的最初4~8周是胚胎发育的关键时期,该阶段高血糖水平可致严重的胎儿结构发育异常,引起胎儿畸形及自然流产,糖尿病微血管病变导致胎盘血流量下降,组织缺氧,易发生胎儿窘迫甚至胎死宫内。
孕中期由于母亲高血糖,使胎儿血糖升高,一方面使胎儿渗透性利尿增加引起羊水过多,易发生胎膜早破、早产;另一方面由于孕妇血中葡萄糖增高,葡萄糖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血循环,而胰岛素不能通过,使胎儿长期处于高血糖状态,导致胎儿巨大。
临产时由于巨大儿增加,糖尿病患者常伴宫缩乏力,两者均使产程异常,剖宫产率升高,并导致产伤。
此外,糖尿病孕妇者其新生儿易发生呼吸窘迫综合征。出生后脱离母体的高血糖环境,易发生反应性低血糖;由于胎盘供血不足及胎儿高胰岛素血症导致的氧耗量增加,还可导致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
由此可见,妊娠前已有糖尿病和妊娠糖尿病均会对母婴产生不良影响,只有定期产前检查,监测血糖变化,早期给予生活指导和干预,才能降低母婴并发症发生,顺利妊娠并分娩。
(责任编辑:刘振龙)
副主任医师
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长征医院 糖尿病科
黑龙江省中医院 糖尿病科
主任医师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内分泌糖尿病科
成都西南中医医院 糖尿病科
主任医师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内分泌糖尿病科
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阜阳市颍州区三清路501号
二级 专科医院 公立
铜仁市新华路89号
二级甲等 专科医院 公立
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武源街61号
二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西安市长安区杜曲镇新村
二级甲等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中心) 公立
淄博市张店区西八路121号(西八路与中润大道交汇处路西)
二级 综合医院 特色医院
云南省昆明市经济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云景路(观山公园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