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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万住院医保参保人未选定门诊就医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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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19 18:13:0039健康网

  今年3月1日颁行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我市住院医保参保人无需增加缴费比例,即可享受门诊待遇,前提是需就近选定本市已纳入农民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任何一家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或社区医疗服务站(以下简称“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为门诊就医点,2008年4月1日起开始享受。

  社保部门表示,原未参加深圳市农民工医疗保险的企业,选定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时,由企业提交《深圳市用人单位住院医疗保险选定医疗机构申请表》和《深圳市住院医疗保险选定医疗机构参保人名单》及其电子表格到就近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申请选定;农村城市化人员选定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由村或股份公司提交《深圳市用人单位住院医疗保险选定医疗机构申请表》和《深圳市住院医疗保险选定医疗机构参保人名单》及其电子表格到就近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申请选定;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低保对象、在个人缴费窗口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特殊困难人员以及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选定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时,由个人提交《个人住院医疗保险选定医疗机构申请表》到就近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申请选定。

  所有企业和个人的申请选定,如果在每月20日前完成的,次月1日开始生效(享受待遇);在每月20日后完成的,则在下下月1日才能开始生效。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看门诊应在已选定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及门诊大病可按规定在市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责任编辑:宋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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