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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拟新增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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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0 16:25:0039健康网

  医疗机构可在本月底前向社保局提交申请

  记者昨日从市社保局获悉,该局拟在全市新增定点医疗机构30家和定点零售药店140家。目前,社保局正接受相关医疗机构申请,截止日期为本月30日。

  社保局表示,本年度将在全市新增定点医疗机构30家,并新增定点零售药店140家。

  另外,自通告之日起至本月30日,医疗机构可根据其所属区域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或其分局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社保局将根据配备的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药品种类数、注册资金、药品收费情况等项目分别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评定,60分以上且排名前五的医院、60分以上且排名前五的门诊部、60分以上且排名前20的社康中心或医务室为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评分60分以上且在同一社区工作站辖区排名第一的零售药店为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

  同时,为保证参保人的利益,社保局表示,提出申请的医疗机构若出现以下情况:在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发生四级以上医疗事故的、在卫生监督部门有违规或处罚记录、年检校验不合格或暂缓校验和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资格。

(责任编辑:邱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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