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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关注湿疹为常见的过敏性炎性皮肤病,任何年龄、季节均可发病,可仅发生于某些特定部位,如耳部湿疹、乳房湿疹、外阴湿疹、肛周湿疹、手部湿疹及小腿湿疹等,亦可全身泛发。那么,湿疹有哪些特殊的表现呢?
湿疹有哪些特殊的表现呢。
1.瘙痒性:其特点是持续性瘙痒,依靠分散注意力也无法解决,安静下来时,瘙痒会加剧,形成阵发性加剧、持续性瘙痒的状态。
2.多形性:湿疹表现出的皮疹是多形态的,可分为原发疹与继发疹。原发疹中有丘疹、水泡等,继发疹中有糜烂、渗出等,病人通常同时发生原发疹与继发疹。
3.迁延性:湿疹容易反复发作,从一部位迁延到另一部位,而且症状不易消除。如果湿疹在急性期治疗不当,会转为慢性湿疹,此时若处理不当,又会导致其急性发作。
4.泛发性:湿疹可以发生于全身任一部位。
5.渗出性:湿疹,顾名思义,会有渗出液,否则,不流水不易诊断为湿疹。另外,当湿疹处于慢性期时,皮疹部位可能表现得比较干燥,但在急性发作的过程中,仍会有渗出液。
(责任编辑:单文贤 实习编辑:柯宗兴)
主任医师
济南市中医医院 皮肤科
副主任医师
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 皮肤科
主任医师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皮肤科
副主任医师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皮肤科
主治医师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皮肤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