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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实名反医暴!这名医生起草了一份恶性医暴“处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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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8 07:19:33医学界

  10月22日上午,甘肃省人民医院42岁的冯医生,被自己的患者刺死。

  医界震惊,大家怒斥,悲鸣,出谋划策……

  想起2013年温岭特大伤医事件发生时,“医学界”曾发起万人签名反医暴,引起《南方周末》《新华日报》等大众媒体跟进报道,推动"医生执业安全"话题被更多人关注。

  转眼6年,在多方努力下,伤医事件有减少,但此次冯医生被害是一个警示:尽管医患关系总体是好的,但杀医事件仍然存在,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医疗机构或系统应对乏力……

  我们不能总是在事后谴责和呼吁,这不是一个现代企业该有的行为。诸如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在面对医疗暴力事件时,有强悍且完善的预防制度和应对措施,能够有力保障医护人身安全,保证医疗机构有序运营。

  我们,是不是也该有一个专门针对恶性医疗纠纷的标准流程?

  在反医暴人士的集思广益下,由白浪医生执笔,拟出这份《医疗纠纷恶性事件处理标准流程》(见下文),指明了很多危险的预警,并提供了一些应对方法。“医学界”作为医疗行业新媒体,愿意全力协助推广这份《医疗纠纷恶性事件处理标准流程》,促使更多医者和医疗机构关注和应用。也邀请广大读者对此流程提出宝贵建议,共同完善,共同受益。

  “有不平而不悲观,常抗争而亦自卫”。

  反医暴,不只是口号,一个签名,一句建议,也是我们的态度和行动!

  以下为

  《医疗纠纷恶性事件处理标准流程》

  定义

  医疗纠纷恶性事件: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争议,进而发展成为恶意伤害对方人身安全的行为。

  目的

  及早预判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恶性事件,有效采取预防措施,明确避免恶性事故的发生及已经发生时的行为指南。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医疗工作场所,适用于位于此场所内的所有医务人员和患者及家属。

  政策与流程

  1 组织形式:为四层次结构框架,在相关专职副院长的领导下,以医务部或纠纷办公室指定人员为具体负责人,由医疗机构安保部门作为主体力量,同时在全体医院职工中设定各部门场所的安全联络人员。

  2 安全培训:

  2.1 应在全体医疗机构员工范围内培训讲解中国《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和本流程,并实施考核。

  2.2 应在具体负责人与医院安保部门范围内强化学习中国《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刑法》中有关正当防卫的部分和本流程,并实施考核。

  2.3 组织相关演习以强化全体员工对恶性事故的预防与处理能力。

  3 安保人员与安全设备的配置:

  3.1 在医疗纠纷恶性事故高发区域如门诊、急诊和病房等区域均设置有安保人员巡视,建议每二至三个建筑层面均有专门的安保人员负责巡视。

  3.2 安保人员应配有可靠的通信设备和便于携带的合适防卫性器具(种类可咨询公安部门)。

  3.3 医疗机构可在高危区域设置红色警报按钮,激活此警报将会自动将恶性事故发生区域传输至安保人员的通讯设备上。

  4 高危事件的预判:

  曾经产生过医疗纠纷且患者或家属曾对医务人员有过不当言语或行为者,均应列为高危人员。当其再次进入医疗机构时,即成为高危因素。

  5 恶性事故发生时的流程:

  5.1高危人员应在医疗机构挂号系统中有所标记,一旦显示其进入,即应提示曾与此人有医疗纠纷的医护人员引起注意,做好准备。医疗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在看见并明确高危人员进入后,都应主动提醒纠纷相关医护人员。

  5.2 医疗纠纷相关医护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尽快告知对应的安全联络人员或直接告知安保人员。

  5.3 安保人员接通知后应及时到位,如有时间,应大致评估高危人员是否携带伤害性器具。

  5.4 安保人员如根据状况评估认为个人无法胜任处理,应立即呼叫协助人员前来。

  5.5 无论是既往医疗纠纷对象还是新发医疗纠纷,一旦有矛盾冲突(包括言语和肢体冲突)开始,任何现场工作人员均应立即按下红色报警按钮,呼叫相关安全负责人和其它安保人员到位。

  5.6 安保人员到冲突现场后快速评估以决定是否报警。

  5.7 医务人员应尽早脱离现场而非与对方继续发展冲突(包括言语和肢体冲突)。

  5.8 在必要情况下,医务人员只能使用场所内现有防卫性器具做出防卫动作,禁止主动使用有伤害性的医疗器具伤害对方。

  5.9 如出现人身伤害,立即报告院领导实施医疗救治。

  6 警方的接管

  由警方接管后,医务人员应听从警方安排。如需进入警局接受咨询,除非因重要或紧急医疗工作无法脱身,均应报医务部知晓后配合警方工作,由医务部安排当事者后续工作;确实无法脱离当前医疗工作时,应由医务部负责人向警方说明情况,由警方另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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