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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不到十天,离职需赔五万?一名青年医生说出了所有规培生的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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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30 07:30:08医脉通

  作为一名青年医生,在前几年的从医生涯里往往过得并不体面,有的甚至还需要父母救济才能够勉强达到娶妻生子、有屋居住的条件。如果家庭条件一般,毕业时又没找到一家待遇较好的医院,那大概率是要等到三十岁之后才能走进婚姻的殿堂。

  老一辈的医务工作者一开始从事临床工作时,工资待遇也并不高,2000年之前,一个月可能也就在几十到几百块之间。但好歹那时候他们有医院分房的政策,物价也不高,整体上来讲,压力并不是很大。

  而现在,对于青年医生而言,分房是上一个时代的产物,到这一代,只有买房和租房两种选择。如果工资待遇不好,不说买房,可能租房都是左看看、右看看,生怕房租太贵,自己负担不起。

  马云曾说过,如果员工选择离职,一般就两个原因,一是钱没到位,二是工作不开心,而这对于青年医生来说也是如此。

  青年医生在临床工作很累,很多事都是他们在做,从病人住院到出院的这段时间里,基本上都是清一色的青年医生在管理;工作量一方面很大,另一方面自己的年龄也老大不小了,很多都二十七八岁的样子,正值需要钱的年龄。

  如果工作量大,收入又不高,那青年医生难免会选择离职,重新找个下家,这是再正常不过了。

  既想把青年医生锁在医院里让他们干活,又不愿意给他们多发点工资,这样的事在医院里并不少见。很多青年医生一边干着活,一边叹着气,觉得收入和付出完全不成比例,可又不敢离职,原因有很多,“违约金”就是其中较为重要的因素之一。

  规培政策是从2015年开始正式提出的,在之前也有一些地方实行了,但并未在全国推广。正式实行之后,瞬间在医学生圈里引起热议,除了无缘无故多了三年的学习时间之外,待遇往往是另一个痛点。而规培待遇,各个地区,甚至是同一个地区,不同的医院,也是千差万别。如果再算上规培学员的身份(包括社会人员、专硕、本院职工)不同,那更是如此。

  我与X已经认识了四年,一年前因为五分之差,他没能考上研究生,在工作了三年之后不得不重新进行规培。几天前,他给我打来电话,说想咨询点事,我忙问何事?

  他说:“我从原医院辞职之后,应聘到了江西景德镇某三甲医院,成为了一名正式职工。但因为要规培的缘故,医院要求我与其签署协议,需要服务至少五年的时间才能够辞职。我就问他在规培期间待遇怎样,医院领导说,本院职工规培一个月有九百块,能够独立值班还有值班费,算上其他之类的,一个月大约有两千多块钱。”

  我听完,开始不信,一个医学生,已经工作了三年,虽然没有规培,但以规培生的身份重新进入到医院里,还是个三甲医院,怎么可能只有区区的两千块?两千块除去住房、吃饭,还能剩下钱吗?

  他说:“真的,所以现在我不想干了,我要退培。科教科的人说退培可以,但要人事科签字才行,人事科的领导又说,签字可以,但需要我赔五万元。”

  我听完,继续问,“你们签合同了没?”

  “没有,我才来十天,但你说就这待遇怎么签?”

  “那你没签合同就可以随时走啊,档案也不在医院里,你怕什么?”

  “我要是走,人事科说那就只能走法律程序了。因为我虽然没和他们签合同,但是签了一个告知,里面涉及到了违约金,上面写着如果不服务医院五年,就要赔偿违约金五万元。”

  竟然还有这种事?他以为我不信,又把告知书发给了我一遍,上面白纸黑字写着:“须在医院服务满五年,如未满五年辞职离院需缴纳培训费伍万元整,另来院时所压一个月工资不予发放(为来院时第一个全月工资)。”

  我又说:“第一,你没签合同,只是入职前谈话签字;第二,档案没调过去;第三,你工作还不到十天,且还是以规培的身份,医院还没有培训你,你也没有占用医院的任何资源,人事科凭什么要你赔五万元?”

  “他们就说我应该赔,不赔就要和我走法律程序。”

  “国家给予规培生每年两万元的补助,你们医院难道没有么?”我又接着问。

  “有,都算在工资里了。”

  “算在工资里才两千多块钱?你不是他们医院的职工么,怎么对你们还这样?”

  “就是对本院员工才这么狠,他们知道我们不敢闹,因为闹就要赔钱,不赔就走法律程序。”

  朗朗乾坤,光天化日,法律还能够这样用?作为一名医生,我既感到震惊,又感到愤怒,莫不成全中国只有这家医院的人事科懂法律,所有的人都得屈服于他的说辞之下?说要赔多少就要赔多少,哪怕只是来医院十天,甚至一天?只要签了字,就必须要为医院服务五年,即使一个月只给工资九百多块钱?!

  我真是从未见过对待自己的员工如此苛刻甚至是卑劣的医院!

  我很愤怒!

  今天中国的一些公立医院,尤其是一些三甲医院,对于医务人员的压榨,尤其是医学生、规培生的压榨,已经到了骇人听闻、毛骨悚然的地步。

  他们仗着自己在医务人员面前有着无与伦比的优势,仗着树大没人敢惹的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对那些刚从学校毕业或者需要规培的医学生们,利用国家给他们的医院等级制度,自以为高高在上,对待这些心怀救人与济世之心、准备为医疗贡献终身的医学生们却是各种压迫和威逼。

  时至今日,我们医疗系统的顽疾有时并不是来自于外界和社会,而恰恰是源于我们医院内部的一些自视威武、高大、目中无人的管理者。他们对那些刚从校门毕业或者刚踏入规培大门的医学生从内心里发出轻视,甚至是蔑视;他们对于不公平对待视而不见,但又掌握着大量医疗资源让你束手就擒,如若不然,便以法律警告的语气告诉你:医院会和你走法律程序!

  法律从他们嘴中说出来,不免让法律本身的正义失去了颜色。如果这样的人也配谈法律,那最应该学习法律的恰恰也是这种人。他们连最基本的人权都不懂,连自己本院医生的基本生活都不能够给予保障,却还闭口、张口大谈着法律,这样的人,不仅仅是医院的毒瘤,更是这个社会的毒瘤。

  作为一名医生,我对那些规培的学员们感到深深的同情。干活是他们的,加班是他们的,被骂也是他们的,可到了发工资的时候,到了医院发过节礼品的时候,就都和他们无关了。医院可以有一千个理由说出为什么不给那些规培学员们发,但这些理由的背后其实很简单——我就不想把钱花在你们的身上。

  何其悲哉!

  在我们中国,有不少三甲医院,甚至包括一些大学的附属医院,他们仗着自己是大医院,有规培资格,即使什么都不做,每年还是有大量的规培学员,也是因此,他们对待规培学员们,甚至是刚入职的新同事,是直接了当的践踏法律,无视规则。

  他们肆无忌惮,目中无人,对待这些满怀期待前去学习的学子们各种压榨和吸血,甚至将国家法律置于不顾,将上头下发的明文规定当做耳边风。时至今日,还有多少规培学员没有拿到国家给予的每个规培生一年两万的补助?!

  就我知道的,不下五个!

  这种赤裸裸的压榨行为和18世纪那些自称来自于伟大的西方国家,背后却干着贩卖黑人生意赚的盆满钵满的白人们又有何区别?这种干活是你、要钱没有的行为和鲁迅笔下的拿来主义又有何区别?这种把医学生当牛使、连草都不给吃的行为和那些助纣为虐的资本主义走狗们又有何区别?

  呜呼哀哉!

  医学生,即使是个本科生,学习年限也有五年,毕业出来大多都二十四五岁,正是风华正茂的时候,如果是学硕,毕业也大都到了二十七八岁,还要继续规培。

  无论是二十四五岁,还是二十七八岁,对这个世界都充满着期待和幻想。他们饱读书本,毕业想着减轻家庭的负担,而当下的医疗体系有时并不正常,甚至一反常态,对待他们,总怀着很深的恶意。

  比如有些医院就名正言顺地规定不准生二胎,原因为何?因为你去生二胎,就没人继续干活了。在一些医院领导的眼里,你不是一个人,你只是一个干活的机器,要你干活,你就只能干活,想谈谈做人最基本的权力,医院立马让你走人。

  这样的人在我们身边有很多,尤其是医院里。

  这并不可怕。

  现今的中国已经不再是人治的中国,而是法治的中国。既然你可以大言不惭地以法律相威胁,那我也同样可以用法律来反击。

  我的兄长是一名律师,他明确告诉X,医院的“违约金”约定并不合法,也就是说,即使走到法律程序,景德镇这家医院也会以败诉的结果出现。这我并不感到奇怪,如此约定,如果能够胜诉,不仅仅是社会之哀,更是法律之哀。

  但直到今天,还有多少医生,被这一纸合同上的“违约金”束缚着不得而知。

  在这里我想告诉同行们,即使你签了合同,违约金的约定有时也并不合法。如果想离职,医院想方设法加以阻挠,不妨拿起法律武器。在法律面前,无论是牛鬼蛇神,还是妖魔鬼怪,都得现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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