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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关注制定专门儿童用药保障法规
党中央国务院颁布了一系列文件中从儿童用药的研发、审评、审批、生产、采购、使用等作出了一些列明确规定。这些规定只是停留在部门文件层面,高度不够,没有法律依据,不具备强制执行力,不能系统地解决儿童用药保障存在的问题。
一、有必要根据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儿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需求,制定专门保障儿童健康需求的儿童用药保障法规,将现行有效的做法制度化、法律化,从鼓励研发、促进生产、完善采购、合理使用、医保激励等方面系统解决儿童用药保障的问题。
二、规范、引导、鼓励、支持制药企业研发生产儿童专用药物,完善儿童药相关的流通、招标采购、定价、临床使用规范、医保报销规定。
三、加强儿科专门的相关人才培养(医务人员、教学科研人员)。
四、通过立法规范儿童专用药物的适宜的采购方式、临床使用规则,保障儿童安全、及时获得安全、有效的儿童专用药物。
五、在遵循救命救急原则的基础上,高度关注儿童里面的优先群体:新生儿、早产儿的用药保障问题,加速引入包括预防高危早产儿RSV感染等多个重点领域的创新药物,对这些领域进行预防性干预,降低新生儿、早产儿的住院率和死亡率,保障儿童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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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露水河镇东山街
二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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