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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关注妊娠2个月后,孕妇经常有明显的牙龈出血,甚至妨碍饮食,这是患了妊娠牙龈炎的缘故。妊娠本身不会引起牙龈炎,只是由于妊娠时性激素水平的改变,使原有的慢性龈炎加重和改变特性。妊娠时体内女性激素(主要是黄体酮)水平增高,使牙龈毛细血管扩张、瘀血,炎症细胞和液体渗出增多,加重了炎症反应。但局部的刺激物及菌斑是妊娠期牙龈炎的一个重要始动因素,如果没有刺激或菌斑,妊娠期也不发生牙龈炎。个别病变局限于牙间乳头,呈瘤样生长,称为妊娠瘤,实际并非肿瘤,为增生的毛细血管,其程度超过了牙龈对慢性刺激的反应,致使乳头增大。
患者一般妊娠前均有不同程度的牙龈炎,从妊娠2~3个月开始出现症状,至8个月时达到高峰,分娩后2个月时,牙龈炎大部分退至妊娠前水平。
炎症可发生于个别牙或全口牙,以牙间乳头处最明显,前牙区重于后牙区。以牙龈色鲜红或暗红,极度松软光亮,轻触之即极易出血,有时甚至自动出血为特征。一般无疼痛症状,但重症者龈缘可有溃疡和假膜形成,有轻度叩痛。牙齿可出现松动。龈沟加深。
治疗首先要仔细、轻巧地除去一切局部刺激因素,如牙石、菌斑、不良修复体、充填开放的龋洞,同时进行细致的口腔健康教育。尽量避免使用抗生素等消炎药,以免影响胎儿。对一些体积较大,妨碍进食的妊娠瘤,则可手术切除。但手术时间应尽量选择在妊娠第4~6个月之间。切除应达骨面,包括骨膜,以免复发。若能在妊娠初期及时治疗原有的龈炎,并能认真控制菌斑,可预防妊娠期龈炎的发生或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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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谢利鹏)
主任医师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口腔科
主任医师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口腔科
上海市同济医院 口腔科
主任医师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口腔科
主治医师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口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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