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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关注肺力咳合剂开封后失效时间因人而异,通常在1-3个月之间。开封后应遵循说明书中的储存条件,并避免阳光直射或放置于高温环境。
肺力咳合剂是一种中成药,具有清热解毒、止咳平喘的功效,主要用于治疗痰热犯肺所引起的咳嗽、痰黄、喘息。肺力咳合剂未开封且在1-3个月内使用,且在储存过程中避免阳光直射、高温或潮湿环境,可以有效减少药物分解,保证药物的稳定性,从而延长药物的保质期。如果开封后没有妥善保存,如暴露在阳光下或存放在潮湿的地方,可能会加速药物分解,导致其失效时间缩短。
在使用肺力咳合剂时,应注意观察药物性状是否发生改变,如出现浑浊、沉淀或变色等情况,应停止使用。
主任医师
焦作市人民医院 呼吸内科
副主任医师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呼吸内科
副主任医师
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 呼吸内科
主任医师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呼吸内科
主任医师
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 呼吸内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