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健康

肺结核活动期能不能结婚?

  肺结核活动期能否结婚?

  肺结核是呼吸道传染病。肺结核活动期,病人有低烧、消瘦乏力、食欲差、咳嗽等症状:以及血沉快,肺部检查有浸润或血性播散病灶,痰检查结核菌阳性。

  在此期间病人需充分休息、及时治疗和增加营养,才能使病灶逐渐吸收好转。

  如果活动期结婚,会带来下面五方面的危害:

  1.此时结婚,会将病传染给对方。

  2.新婚时,情绪兴奋,过度疲劳,会使病情加重,尤其是女性病人。

  3.妊娠对肺结核不利,婚后怀孕,妊娠可使身体各脏器负担加重,早期妊娠反应可影响营养供应,随着胎儿长大母体营养需要量增多,更会降低抵抗力。

  4.分娩时肺结核也有影响,如产后腹压突然下降,肺部扩张,均可成为原来静止或愈合病灶复发的诱因。

  5.对优生有害,如抗痨药物链霉素等可通过胎盘引起胎儿中毒,以致新生儿耳聋或平衡失调。

  基于以上的原因,处在肺结核活动期的男女青年不宜结婚。

  目前有大量的抗痨特效药如链霉素、异烟肼、对氨柳酸钠、利福平等,可使大部分新发病患者经过一年到一年半治疗而痊愈,其复发率也很低。因此,患有肺结核的青年,应该早期治疗。一般在结核治愈后可以结婚。

(实习编辑:邝丽琼)

2010-06-17 00:01:00浏览69举报/反馈
本内容不能代替面诊,如有不适请尽快就医
展开全文
健康资讯热门资讯相关推荐
快速导航
频道
女性
减肥
育儿
保健
美容
妇科
饮食
中医
肿瘤
资讯
男性
诊疗
呼吸科
心血管
肝病科
更多
服务
问医生
就医助手
药品通
疾病百科
名医在线
简单生活
热门疾病
高血压
阴道炎
肩周炎
脂肪肝
小儿咳嗽
糖尿病
健康科普
科普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