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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关注妊娠高血压子痫前期患者不宜再次生育。
妊娠高血压子痫前期是孕期特有的疾病,容易导致严重的并发症,如胎盘早剥、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等,甚至会危及生命。因此,为了母儿的安全考虑,不建议继续生育。
如果在第一胎时患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但已经得到良好控制,并且没有并发症,则可以考虑生育第二胎。但是需要定期监测血压和进行医学评估。
对于有妊娠期高血压病史的女性,在计划怀孕前应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并咨询医生的意见,以降低风险。必要时,可以通过药物治疗来控制病情,如使用硫酸镁注射液预防脑水肿,或遵医嘱口服硝苯地平片扩张外周动脉血管。
主任医师
四川省人民医院 内分泌科
副主任医师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皮肤科
主任医师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内分泌科
副主任医师
河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胸心血管外科
副主任医师
陕西广慈泌尿专科医院 泌尿外科
二级 综合医院 公立
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斗岗西街2号
二级甲等 妇幼保健院 公立
宾县滨州镇南大街客运站西500米十字街南
二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唐闸兴隆街43号
三级 专科医院
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汇泉路6号
二级 综合医院 公立
江苏省盐城市迎宾南路49-2号
三级 综合医院 公立
江西省九江市十里大道16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