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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关注[概述]
一种发生在妇女分娩前、后,病因不明,以心肌病变为基本特征和以充血性心力衰竭为主要表现的心脏病变。 本病国内发病率约占产妇的0.023%。高龄、多产、多胎及有妊娠中毒史的产妇中发病率较高。本病预后较原发性心肌病为好。
[症状体症]
1.心脏扩大。以左室扩大为主。 2.心力衰竭。表现为进行性加重的劳力性呼吸困难和体循环淤血体征。 3.心律失常:各种类型心律失常均有,室早和房颤最多见。 4.栓塞:脑、肺、肾动脉栓塞最常见。
[诊断依据]
1.妊娠期妇女在产前3个月至产后6个月内出现心脏扩大、心力衰竭症状; 2.临床特点符合扩张型心肌病改变。
[治疗原则]
1.卧床休息; 2.治疗心力衰竭; 3.预防栓塞; 4.处理心律失常; 5.免疫抑制剂; 6.忌用避孕药、禁止再次孕妊; 7.内科治疗无效的终末期病例可考虑心脏移植治疗。
[疗效评价]
1.治愈:心脏形态结构及功能完全恢复正常,无任何后遗症,如栓塞等。 2.好转:心脏形态结构未能完全恢复正常,心功能恢复至二级。 3.未愈:治疗后心脏形态及功能状态均无显著改善或呈恶化趋势。
[专家提示]
本病为一种与孕妊有关的心脏病变。缺乏有效的预防手段,治疗上以对症治疗为主。但早期对本病患者开始积极治疗约可使50%患者痊愈。说明虽然缺乏特异性的治疗措施,但本病预后较原发性心肌病好得多。部分患者对药物治疗反应欠佳则预后不良,对本病终末期患者心脏移植仍将为病人提供生存的机会。 本病患者尝试再次妊娠是严格禁止的。
(实习编辑:吴伟棋)
主任医师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心内科
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 中西医结合科
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 干部病房
主任医师
山东省立医院 心外科
主任医师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心血管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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