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压
快速导航
频道
女性
减肥
育儿
保健
美容
妇科
饮食
中医
肿瘤
资讯
男性
诊疗
呼吸科
心血管
肝病科
更多
服务
问医生
就医助手
药品通
疾病百科
名医在线
简单生活
热门疾病
高血压
阴道炎
肩周炎
脂肪肝
小儿咳嗽
糖尿病
健康科普
科普基地
关注39减肥健康运动

查看更多相关内容

取消关注
首页 > 心血管 > 妊娠高血压

妊娠合并原发性高血压

举报/反馈
2007-11-16 08:16:0039健康网社区

【概述】

  原发性高血压是以动脉血压增高为主要临床表现的血管疾患。病因尚未十分明确,但从发病率来看,与年龄有关。我国资料<20岁者,发病率为3.11%;20~29岁为3.91%;30~39岁为4.95%;40岁以后明显上升。因此,育龄妇女中,原发性高血压较少见。

【诊断】

  正常人的血压在不同生理情况下有一定的波动幅度,当焦虑、紧张、应激状态或体力活动时,血压均可升高。此外,收缩压随年龄的增长上升,故而高血压与正常血压的界线不易划分。1979年我国修订的血压测量方法和高血压诊断标准如下:

  1.休息15分钟后,取坐位测右臂血压,应反复测量几次,直至血压值相对稳定。舒张压以声音消失为准,如声音持续不消失,则采用变音时数值。同日内间隔1小时,或隔日再次核实。

  2.凡收缩压≥21.2kPa(160mmHg)和(或)舒张压≥12.6kPa(95mmHg),经核实即可确诊。血压18.7~21.2/12~12.6kPa(140~160/90~95mmHg )为临床高血压。

  3.以往有高血压史,未治疗3个月以上,此次检查血压正常者,不列为高血压;如一向服药治疗而此次检查血压正常,仍应诊断为高血压。

  育龄妇女罹患第一期高血压居多,血管并发症少见,且眼底、心电图、心脏、肾功能检查常无异常,故诊断必须仅以动脉压升高为依据。首次就诊如在妊娠中期,由于外周血管扩张、血液稀释及胎盘形成动静脉短路,可使40%的患者收缩压下降2.7kPa(20mmHg),而使诊断复杂化。首次就诊即有肾功能损害,则难以鉴别为慢性肾小球肾炎或慢性肾盂肾炎引起的症状性高血压,还是由原发性高血压引起的肾脏病变。

【治疗措施】

  1.静脉血栓的处理

  (1)一般处理:卧床休息1~2周以减轻下肢疼痛,使血栓紧粘于静脉壁内膜,直至机化,管腔再通。抬高患肢,使高于心肺水平,离床面20~30cm,膝关节稍屈曲以利静脉回流而减轻水肿。保持大便通畅,以防用力排便而使血栓脱落。起床后穿着长统弹力袜6~12周,以压迫浅静脉,增加回流,减轻下肢水肿。

  (2)溶栓疗法:适用于发病后3天内或并发肺栓塞时。

  1)链激酶:用前半小时,静脉注射氢化可的松25~50mg或地塞米松5~10mg,以防不良反应。初剂量链激酶50万u加5%葡萄糖液或生理盐水100ml,于30分钟内静脉滴注完,以后10万u/h维持,直至症状消失,再续滴3~4小时。亦可用链激酶60万u加氢化可的松25mg(或地塞米松25mg)加5%葡萄糖液250~500ml静脉滴注,每6小时一次。一般连用3~5日。

  2)尿激酶:不良反应小,不需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初剂量3~5万u加5%葡萄糖液(或右旋醣酐-40)250~500ml,于1~2小时内静脉滴注完,每日2~3次。维持量根据每日测定的纤维蛋白原量或优球蛋白溶解时间调节,可连用1~2周。 

  3)纤维蛋白溶酶:5万~15万u加5%葡萄糖液250ml,于30分钟内静脉滴注完。以后,5万u加5%葡萄糖液静脉滴注,每日2~3次,共7日。

  4)血浆素原(纤维蛋白溶酶原)与链激酶合用:血浆素原90mg或120mg加生理盐水150ml,静脉滴注4~6小时,继用链激酶60万u加生理盐水100ml静脉滴注,30分钟滴完,每日1次,连用5日。

  (3)右旋糖酐-70或右旋醣酐-40 500~1000ml,静脉滴注,每日1次,连用10~14日,以疏通血管。

  (4)手术治疗:血栓较大或保守治疗无效,可考虑施行下肢静脉血栓摘除、下肢静脉结扎术。

  2.肺栓塞的治疗:并发肺栓塞者,尚应采取下列措施。

  (1)吸氧:以提高动脉血氧分压。

  (2)止痛:胸痛者,可用罂粟碱30~60mg或盐酸哌替啶(度冷丁)50~100mg,肌内注射,或吗啡5~10mg,皮下注射。

  (3)解痉:阿托品0.5~1mg,静脉注射,每1~4小时一次,以降低迷走神经阻力,防止或改善肺血管和冠状动脉反射性痉挛。氨茶碱0.25~0.5g加5%葡萄糖液100~250ml,静脉滴注,以解除支气管痉挛。

  (4)抗休克:多巴胺20~40mg,或阿拉明20~40mg加5%葡萄糖液200ml,静脉滴注。

  (5)强心:去乙酰毛花苷(西地兰)0.4~0.8mg或毒毛花苷K0.25mg加50%葡萄糖液,静脉推注。

【临床表现】

  在妊娠20周前反复测量血压在18.7/12kPa(140/90mmHg)以上,或在妊娠前即确诊患有高血压,称为妊娠合并原发性高血压。约59%患者有家族史。

  妊娠合并原发性高血压而血压于孕中期下降者,或血压低于21.2/13.3kPa(160/100mmHg)者,胎儿成活率高;若血压高于21.2/13.3kPa(160/100mmHg),胎儿死亡率明显上升。患有原发性高血压的孕妇中,约有10%~20%在孕后期并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基础血压>24/14.6kPa(180/110mmHg),胎儿死亡率达23%;如又附加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则胎儿死亡率高达41.3%。妊娠高血压征出现越早,胎儿预越差,于32孕周前即并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者,75%胎死宫内。此外,在原发性高血压基础上发生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者,胎盘早期剥离的发生率为2%,较单纯并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者高。

(实习编辑:莫雅贞)

39健康网专业医疗保健信息平台 优质健康资讯门户网站  
快速通道
相关推荐39精品39热文
自测
查看全部
推荐专家
查看更多
健康资讯推荐
推荐医院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