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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关注阅读提示:卫生部有关司局正在制订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血清学检测项目的指导性意见。
据新华社北京电(记者王茜)目前,按照相关工作程序,卫生部有关司局正在制订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血清学检测项目的指导性意见。卫生部办公厅副主任邓海华10日在卫生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章第三十四条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其中,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不包括乙型病毒性肝炎,也就是说,法律法规没有禁止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血清学检测项目不会影响他人健康,也不会造成乙肝的传播;从及早发现乙肝病人、及早治疗、对患者健康负责的角度出发,在入学、就业体检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查项目以及评价肝脏功能,比检测乙肝五项对诊断乙肝更具有临床参考意义。
主任医师
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怡乐门诊部 内科
主治医师
广东省中医院 大内科
主任医师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 丙肝与中毒性肝病科
主任医师
陆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感染科
主任医师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 肝病消化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