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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至今没有疫苗的肝炎种类,抗病毒治疗是控制丙肝的最有效方法。但是治疗丙肝的药物却是价格不菲,很多人因负担不起而放弃治疗,据了解以最常见的治疗丙肝药物派罗欣(聚乙二醇化干扰素α-2a)为例,每个月的治疗费用约达5000~6000元,这样一个高昂的价格使得很多人虽想治疗却苦于囊中羞涩而对治疗望而却步。
而为了进一步减轻患丙型肝炎参保人的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广州市决定将聚乙二醇干扰素α-2a注射液等治疗丙型肝炎基本医疗费用纳入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范围。那么在广州想用医保治疗丙肝有何要求呢?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详细介绍。
一、定点医疗机构
慢性丙型肝炎诊断和治疗广州指定定点医疗机构:
二、发生费用
1.慢性丙型肝炎参保人按规定就医发生的符合《丙肝门特范围》的基本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80%比例支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每月最高支付限额为3500元,超出部分费用由个人自付。每月最高支付限额标准当月有效,不滚存、不累计。
2.患丙型肝炎参保人享受门诊特定项目待遇有效期为6个月;临床上符合继续使用聚乙二醇干扰素α-2a注射液治疗的参保人,经指定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师确定,最长再延续治疗12个月。
3.患丙型肝炎参保人就医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由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先行记账,每月汇总后按规定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结算。
三、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药品 医保支付丙型肝炎药品目录 聚乙二醇干扰素α-2a 免疫系统药物 水针 利巴韦林 抗感染药 维生素B4 血液系统药物 片剂及胶囊 鲨肝醇 肌苷 血液系统药物 利血生
药品名称
分类
备注(剂型)
所有剂型均可
血液系统药物
所有剂型均可
所有剂型均可
血液系统药物
片剂及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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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秦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