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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关注孕中期一般是指怀孕第13周至第27周末,在此期间之前正常做肝功能检查,主要是因为肝脏疾病早期缺乏典型临床表现,诊断性检查可能会漏诊或误诊,而且此时孕妇情况比较稳定,可以不用肝功能检查。另外,也可以评估治疗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以及判断孕妇是否需要终止妊娠。
1、检查肝脏功能:肝脏功能抽血检查包括血清酶类、胆红素、蛋白质等,主要是反映肝脏有无损害,以及损害的程度,包括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总胆红素、直接胆红素、间接胆红素、总蛋白、白蛋白、碱性磷酸酶、谷氨酰转肽酶等。肝功能检查需要空腹抽血,因此建议孕妇在检查前一天晚上10点后禁食、禁水,使肝脏处于相对排空状态,避免影响检查结果;
2、评估治疗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通过肝功能检查,可以了解药物对肝脏的损害程度,以及是否存在药物性肝损害,从而为孕妇以后的治疗提供诊断依据。另外,还可以了解疾病的进展情况,从而为医生调整治疗方案提供参考依据;
3、判断孕妇是否需要终止妊娠:如果孕妇肝功能损害严重,或出现肝衰竭、肝癌等严重疾病时,需要终止妊娠,以免危及生命安全。另外,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妊娠期急性脂肪肝、HELLP综合征等非妊娠期特有的肝病,如果出现严重并发症,也需要提前终止妊娠。
孕中期做肝功能检查前几天应清淡饮食,避免辛辣、刺激、油腻饮食,避免饮酒,尽量避免食用高蛋白食物,检查当天建议空腹。孕中期检查肝功能之前,也要注意休息,保持良好的睡眠,避免熬夜,避免情绪波动,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主任医师
烟台市奇山医院 肝病科
武汉市普仁医院 感染/肝病科
副主任医师
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 肝病科
主任医师
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 肝病科
主任医师
鹰潭市人民医院 肝病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