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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关注当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患者耐心等待妊娠时机成熟,在医生的指导下安全度过四面埋伏的十月怀胎后,终于可以恭喜你,你将迎来一个健康的宝宝,将要成为一个母亲。可此时,分娩及哺乳期间激素水平的变化及治疗本身带来了新隐患,SLE患者仍不能掉以轻心。
1 围产期注意事项
SLE患者终止妊娠的时机与方式,需要根据SLE病情严重程度及产科指征共同决定。
对于SLE病情稳定且无并发症者,可在风湿免疫科及产科医生共同监控下,等待自然阴道分娩。若出现病情活动以及产科并发症时,在积极治疗下,放宽剖宫产指征,及时终止妊娠。
但对于合并完全房室传导阻滞的婴儿,应请儿科心脏专家准备植入心脏起搏器。
终止妊娠的指征为:早孕期有明显的SLE病情活动;病情进行性加重出现以下严重并发症: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精神异常,脑血管表现,心力衰竭,弥漫性肺间质变伴呼吸衰竭,24h尿蛋白大于3g伴重度浮肿。
若病情严重,为保证母体安全,无论孕周大小,及时终止妊娠。在胎儿方面,当孕期监护发现胎盘功能低下,而胎儿已成熟,满37周,或胎儿宫内有缺氧征象或出现胎儿生长受限,治疗无好转,应该根据病情及产科指征决定终止妊娠的方式,可适当放宽剖宫产指征。
麻醉方式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以无异常情况,硬膜外麻醉为主;而血小板低于20×109/L者以全麻(要求胎儿3分钟内剖宫产出)为主。
为顺利度过分娩时的应激反应,建议围分娩期改为氢化可的松替代治疗,剂量100~200mg/d,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控制SLE病情复发和恶化。大剂量甲基泼尼松龙对治疗重型狼疮和狼疮危象有较好的疗效,但也增加了并发症的风险,包括糖尿病、高血压、子痫前期和胎膜早破等。
因此,激素的应用剂量必须在专业临床医生的指导下选择,并根据病情需要合理调整。
2 哺乳期注意事项
加强对SLE患者妊娠后期及哺乳期的监测
人体泌乳素与许多自身免疫疾病(包括SLE)的发病密切相关,在SLE发病中具有致病作用,也是诱发其复发的独立危险因素。
妊娠后期、哺乳期母体泌乳素水平升高,以促进乳腺发育与泌乳。体内高泌乳素血症会一直持续到哺乳期结束才逐渐下降。所以妊娠后期及哺乳期,由于泌乳素水平升高,SLE患者更容易出现病情波动。同时,产后的劳累、熬夜、焦虑抑郁情绪也会诱发SLE病情复发。
评估SLE患者母乳喂养的风险
是否建议母乳喂养,主要看病情是否严重及服用药物情况。
对于妊娠期间出现病情活动明显或病情复发的病人,不建议产后哺乳。但对于病情控制稳定的病人,极少因为哺乳引起严重的病情活动或病情复发。
产后母乳喂养有利于儿童的心理与生理健康发育,也有利于产妇的恢复,所以对于病情稳定。若服用药物对胎儿影响小并且能够承受产后忙碌劳累的SLE患者,仍推荐母乳喂养。
就哺乳而言,羟氯喹、硫唑嘌呤、他克莫司、环孢素以及非大剂量的激素进入乳汁量非常有限,可以继续哺乳;
布洛芬、小剂量阿斯匹林、华法林和低分子肝素也是安全的;
而环磷酰胺、甲氨蝶呤和酶酚酸酯在哺乳期不主张使用。
虽然哺乳期间病情波动风险升高,但事实上,绝大部分哺乳期间严重的病情活动或病情复发的患者,都是没有产后管理意识、很长时间不回来复诊患者。可见规律复诊在哺乳期的重要性。
总结
狼疮患者若要顺利度过妊娠这一关,必须做到:
1、要掌握正确的避孕方法,等待妊娠时机成熟。
2、停用影响妊娠期母婴健康的药物,应用补充营养的药物。
3、做好怀孕前检测项目,定期复查监测病情。
4、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复查计划,牢记妊娠期间相关注意事项。
5、评估病情应考虑妊娠的特殊性,辩证看待检查结果。
6、分娩前三月,增加监测频率,把握终止妊娠的指征。
7、适当调节分娩期间激素用量,产后定期返院复查。
做到以上七点,绝大部分患者都能尽可能避开SLE的妊娠雷区,获得理想妊娠结局。
参考文献:
[1]中华医学杂志.中国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围产期管理建议,中国系统性红斑狼疮研究协作组专家组,国家风湿病数据中心.2015.1056-1060
[2]Yamamoto Y, et al. Int J Womens Health. 2016 ;8:265-72
[3]de Jesus GR,et al. Autoimmune Dis,2015;2015:943490. doi: 10.1155/2015/943490
[4]Noviani M,et al. Lupus,2016;25:973-979
副主任医师
楚雄州人民医院 中医风湿免疫科一病区
楚雄州人民医院 中医风湿免疫科一病区
主治医师
新乡市中心医院 中医风湿免疫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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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海慈医院 中医风湿免疫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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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中心医院 中医风湿免疫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