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更多相关内容
取消关注维生素B6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维生素B类药物。根据《新编药物学》,其主要临床应用为:防治因大量或长期服用异烟肼、肼屈嗪等引起的周围神经炎、治疗婴儿惊厥、白细胞减少、减轻癌症引起的恶心呕吐或妊娠呕吐、痤疮、酒糟鼻、脂溢性湿疹等[1]。
近年来,随着临床应用研究的深入,这个药物还具有下列应用,一起来刷新下知识点。
1 同型半胱氨酸血症
同型半胱氨酸是一种由蛋氨酸去甲基化形成的含硫氨基酸。当缺乏关健的代谢酶或维生素B6、维生素B12、叶酸时可产生此症。
维生素B6不仅是同型半胱氨酸转硫途径的重要辅酶,也是生成5,10-亚甲基四氢叶酸的重要辅酶。单独使用维生素B6降低血同的效果不明显,与叶酸、维生素B12联合,有显著的协同作用[2]。
《中国营养科学全书》(第2版)建议采用3+X的复合营养素方案,即天然甜菜碱+叶酸+维生素B6+辅助营养素[3]。《高血压学》推荐每天1000mg天然甜菜碱、0.8mg叶酸、2.8mg维生素B2、2.8mg维生素B6以及4.8μg维生素B12的降血同方案[4]。
2 用于回乳
维生素B6抑制泌乳的作用可能在于脱羧基和氨基转移过程起到辅酶作用,增加下丘脑内多巴胺转化率,从而控制血清泌乳素的分泌,抑制泌乳。
对于引产后、要求中止哺乳及产后不宜哺乳的妇女,传统的方法是口服或肌肉注射雌激素回乳,但是由于该药不良反应多,患者不易接受。对220例要求断乳及产后不宜哺乳、引产后妇女采用维生素B6片口服(每次口服200mg,每片10mg,每天3次),效果明显,3d后乳汁即停止分泌,回乳成功率达100%[5]。
维生素B6片服用方便、经济、短期服用安全性高,且能减轻患者乳房胀痛的痛苦,是回乳的理想药物[6]。
3 原发性痛经
维生素B6提高子宫肌细胞内镁离子浓度,减少肌细胞对外界活性物质的刺激,使子宫肌松弛从而达到治疗痛经的目的。
此外,维生素B6作为辅酶参与氨基丁酸的合成,后者为中枢神经抑制递质,含量增高可引起肌肉松弛,降低子宫平滑肌张力,从根本上治疗原发性痛经[7]。
崔悦婵等报告对门诊确诊患有原发性痛经的患者99例,单用维生素B6治疗12周期,每周期7d,3次/d,每次20mg,于经前连服7d;
对于重度病例每次40mg;对于行经后疼痛病例,于行经初立即服40mg,4h后再服40mg。
结果显示,服药1个周期显效者30例,服药12个周期总有效率95.5%。该方法简单、不良反应少、疗效高、复发率低。
4 治疗婴儿痉挛症
目前在日本,维生素B6已被推荐作为婴儿痉挛症的首选治疗药物[8]。对10%-30%患儿有一定的治疗效果,而且该治疗方法起效很快,在用药14d后即可见效[9]。
目前临床上尚未研究出维生素B6治疗痉挛症患儿的具体机制,可能和维生素B6的转化物即吡哆醛-5-磷酸可以辅助患儿机体代谢有关,提高机体兴奋阈值,有效控制痉挛发作。
日本的一项研究将维生素B6初始用量定为100-200mg/d或20-30mg/kg/d(治疗第1周效果不明显者维生素B6剂量增加至300-400mg/d或40-50mg/kg/d),通过监测痉挛发作频率及婴儿痉挛症患儿耐受性发现,维生素B6能够迅速控制痉挛发作[10]。
需要指出的是,我国研究证实约90.9%的患儿痉挛发作能在治疗1周内得到控制,而减少或停用维生素B6可能导致痉挛复发,即使在脑电图高度失节律消失后脑电图异常复发也更为常见,且维生素B6剂量为10mg/kg/d时婴儿痉挛症患儿痉挛发作即可完全控制,比英国或日本学者报道的维生素B6控制婴儿痉挛症患儿痉挛发作的剂量低得多。
5 治疗急性乳腺炎
采用大剂量维生素B6治疗急性乳腺炎的机制,可能与该药改善机体代谢、扩张血管、改善局部循环障碍等有关[11]。
方法:维生素B6片200mg,每日3次口服,3天为一疗程,用药1-2疗程,此为大剂量疗法,化脓者不可使用此法[12]。
6 广泛应用的维生素B6安全吗?
维生素B6在临床应用广泛,一向被视为相对安全,但其不良反应时有报道。
澳大利亚2008年8月《药物不良反应公告》警告:维生素B6(大于50mg/d)使用可导致周围神经病变。同年,澳大利亚补充药物评价委员会(CMEC)建议修改推荐日剂量为50mg或以上的维生素B6产品的标签,明确提出维生素B6的毒性症状,并警告患者感到麻刺、灼烧、麻木时停止用药并尽快咨询医生[13]。
美国有害物质数据库2000年公布维生素B6使用警告:长期(大于2个月)大剂量使用维生素B6(大于2g/d)可发生神经系统不良反应[14]。
英国维生素和矿物质专家委员会2002年发布文件称维生素B6的毒性表现在四肢麻木、步态不稳、感觉异常、失眠、光敏感性和皮疹等,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外周感觉神经病变[15]。
维生素B6可能出现的毒性作用及不良反应虽然少见,但医务工作者仍应对维生素B6的不良反应加以重视,以防临床发生意外。
值得注意的是:维生素B6的这些新用途,属于超说明书用药。按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须经所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伦理委员会批准并备案后方可实施。
参考文献:
[1]陈新谦 , 金有豫 , 汤光 .新编药物学 .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11:780.
[2]MISHA F V. Inter-individual differences in pharmacokinetics of vitamin B6: A possible explanation of different sensitivity to itsneuropathic effects[J]. Pharma Nutr, 2020, 12: 100188.
主任药师
北京协和医院 药剂科
主任医师
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 药剂科
副主任医师
天津市北辰区中医院 药剂科
主任医师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总医院 药剂科
主任药师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药剂科
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浙江路41号
三级甲等 专科医院 特色医院
上海市中山南路935号
三级 综合医院 公立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20号
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青岛市市北区同福路6号
二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北京市宣武区右安门东街9号
三级甲等 中医医院 公立
本部: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5号;东区:北京市通州区翠屏西路1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