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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关注用药不合理容易致使或导致药源性疾病、引起严重药害事件。如2011年2月发生的“尼美舒利事件”是不正当使用有关药品的结果,虽是处方药,且价格便宜,但导致家长们随便在药店购买使用,缺乏专业人员用药指导,患儿过量或长期用药而发生不良事件。可以说,不合理用药是造成药害事件的主要原因。
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合理用药的定义是“在当代医药科技水平下,安全、有效、经济、适当地使用药品”,这就包括安全、有效、经济、适当四大关键要素,缺一不可;我国依据日均费用将药品分为低价和非低价两种,而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是拿药品生产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和社会承受能力来考虑的,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
但由于多种原因,比如医疗管理机制体制、医疗逐利等因素,使基层医疗机构容易形成和忽视及误读药品的经济性内涵或对合理用药的正确认识,以致出现非合理用药。而科学合理用药,药品价格与药品费用或成本紧密相关,药品价格低并不意味着药品费用或成本就低,反之药品价格高也并不注定意味着药品费用或成本就高;因此合理用药,关键是看疗效,专业是前提,然后再考虑成本核算。
那么,怎样才算合理用药呢?
沈阳药科大学孙利华教授认为,低价药成为临床首选需要两个条件,一是低价药必须与其他可替代药品相的安全性、有效性、适当性等同,二是使用其他可替代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适当性中的某一项或多项优于低价药品,但其费用(成本)如果高于使用低价药品的费用(成本);也就是说,若低价药品经济性优于其他可替代药品,低价药就应该是临床首选药品。反之,低价药品就未必应该是临床首选药品。
笔者认为,合理用药要求最大限度发挥药物的治疗作用和最大限度地减少药物不良反应。由于药物的品种及疗效有限,而疾病的种类及严重程度无限,因此不能机械地以疾病是否治愈或药品消费量作为判断用药是否合理的唯一标准,而要辩证、客观地遵循安全、有效、经济、方便来判断用药是否合理,必须以明确诊断、用药科学合理有效为前提。
制定最佳治疗方案,实行个体化给药。
不同患者对治疗药物的反应有所不同,需根据不同特性来制定给药方案而不能“同病同药”治疗,要根据药物代谢动力学特点设计针对个体的有效血药浓度的治疗方案,包括给药途径、剂型、给药剂量、给药间隔时间和疗程等选择。
明确疾病诊断,减少用药失误。
有时候疾病所表现出来的症状只是一种假象,易造成诊断。比如出血性脑病与缺血性脑病的临床症状有许多相似,尤其是在基层农村,鉴别诊断水平差,特别是缺乏CT等确诊性检查,加上边远地区农民收入低,渴望减少降低医疗支出,因此极容易造成误诊误治;又比如疟疾“头疼、发热、鼻塞、流涕、四肢酸软”等症状,在流感流行季节很容易误诊为流感。如果使用解热镇疼药对症处理,极易掩盖病情,导致病情延误。
选择最佳药物,避免药物滥用。
选药要有明确的指征。针对患者具体病情,选择药效可靠、方便安全、价廉易得的药物制剂,禁止使用疗效不确切的药物。选药还应排除禁忌症。如患风湿性关节炎的患者同时患有胃溃疡,必须慎重或禁用水杨酸类药物。还要注意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同时应用或先后应用两种以上药物,可使药物效应增加或减弱,从而影响疗效和引起不良反应。此外,基层村医尤其必须注意配伍禁忌。
本文作者单位均为河南省原阳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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