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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关注为了从源头上杜绝非冒充药品销售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更好地保护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铜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5月1日起,在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中推行非药品销售告知制度。据悉,该项制度的实施在全国尚属首例。
据了解,非药品销售告知制度中,告知的内容包括,药品零售企业销售非药品时,应切实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如实告知消费者其销售的商品并非药品,不具有防病、治病功能,不能替代药品使用。该局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应在店堂内醒目位置,放置或张贴包含“本店销售的商品,不仅有药品,也有非药品,只有药品才具有防病治病功能,其它商品不具备防病治病作用,请您在购买前认真仔细了解清楚”字样的标语或提示牌;药品零售企业向消费者销售非药品时,应如实向消费者解释清楚,其所销售的并非药品,不具有防病治病功能,不能替代药品;药品零售企业应建立“非药品销售登记本”。
据悉,该局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市民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销售非药品未执行告知制度,可以拨打12331、2819675进行投诉举报。该局药品市场监管科负责该制度的监督,并负责处理投诉举报事项;对该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或是投诉举报经查实的,销售非药品未实行告知制度的企业,将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实施重点监管;企业一年内有2次被查实未实行告知制度的,将被列入药品安全信用档案,年终直接判定该企业为警示企业,并通报全市。
副主任医师
天津市北辰区中医院 药剂科
主任药师
北京协和医院 药剂科
宝鸡市第二人民医院 药剂科
住院医师
福州市妇幼保健院 药剂科
主任医师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总医院 药剂科
二级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中心) 公立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大同镇同集路
二级 中医医院 公立
舞钢市温州路
二级甲等 中医医院 公立
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滏阳西路207号
二级 综合医院 公立
重庆市万州区红星街85号
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路1838号
二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西院: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南门仓5号;东院:北京市东三环麦子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