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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关注食物中毒是否可以自愈需要结合患者中毒程度以及自身代谢能力进行判断,不可一概而论。
1、可自愈
若患者只是轻微中毒,进食量较少,经过催吐后无头晕、恶心、腹泻等症状,且自身代谢能力较好,毒素排泄较快,则食物中毒患者便可自愈。
2、不可自愈
若患者食物中毒程度较重,进食量较多,且自身代谢能力差,出现呕吐、腹痛等症状,甚至出现眼部肌肉痉挛、意识障碍、呼吸困难等症状,一般不可自愈,患者需及时到医院进行治疗。对于呕吐、腹痛明显者,可遵医嘱皮下注射阿托品,或嘱口服溴丙胺太林,也可注射山莨菪碱等药物进行治疗。此外,若能进食的患者应给予口服补液。对于呕吐剧烈不能进食或腹泻频繁者,给予糖盐水静滴。出现酸中毒的患者可酌情补充5%碳酸氢钠注射液或11.2%乳酸钠溶液。严重脱水甚至休克者,应积极补液,保持电解质平衡同时给予抗休克处理。伴有高热的患者,可选用喹诺酮类抗生素治疗。
患者日常进食需注意,若所进食物被细菌或细菌毒素污染,或食物含有毒素等,则应禁止食用,以免导致食物中毒。
三级甲等 中医医院 公立
新院:广东省中山市西区康欣路3号; 悦来门诊: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悦来上街2号;湖滨门诊: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湖滨中路17-19号;大庙下门诊: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大庙下牌坊9号
二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密山市
二级甲等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中心) 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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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综合医院 公立
泗阳县王集镇
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55号
二级甲等 妇幼保健院 公立
黑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