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孕选择的四个原则
当落实避孕选择的时候,有很多信息需要被纳入考量的范畴,但是在各种可行的避孕手段之中,避孕方式的选择应遵循四大原则:
1.有效性原则
避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防止非意愿妊娠的发生,其有效性应当被首要考虑,在适用范围内选择有效性高的避孕方式[1]。
2.适合原则
不同的人群适合的避孕方法不同,选择时应充分考量自身情况与避孕方法适用范围,从而确定最适合自己的避孕方式。
3.坚持使用原则
任何避孕方式想要确保其持续发挥效用,都要进行一定阶段内的坚持使用,输卵管结扎与宫内节育器等长效方法也需要定期的关注与检查[1]。
4.安全性原则
避孕方法的选择,不但要合乎医学标准中的适应条件,还要审慎注意其禁忌症和不良反应,使各种避孕方法应用于不同的适应症人群时,不仅能保证高效的避孕效果,还不会对应用者的健康造成不利影响。
分期避孕,避孕方法选择推荐
伴侣:两性生活刚刚开始
应选择对今后生育功能影响小和不易感染的避孕方法,同时适应女性未生育的生理特点,此阶段可以使用短效口服避孕药、埋植剂、复方避孕针等,也可使用左炔诺孕酮宫内节育系统等较为先进的长效避孕手段,需要根据身体条件和个人需求进行选择。其中短效口服避孕药,可以自行决定使用和停用,停药后生育能力马上恢复。
夫妇:稳定夫妻生活
在稳定的夫妻生活中,长效口服避孕药或长效避孕针剂在停药后的恢复排卵时间较长,半年内影响生育,此处不做推荐。此阶段可以使用短效口服避孕药或宫内节育系统,避孕有效率高,其中一些新型短效口服避孕药中含接近人体孕酮的成分,能抗雄性激素活性和抗水钠潴留,因此在避孕之外还能改善皮肤,并控制因水钠潴留而引起的体重增加。
待续……
参考文献:
[1]范光升,避孕方法选择的原则,国际生殖健康/计划生育杂志,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