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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子痫高风险胎儿能不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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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8 00:55:0239健康网

孕妇在孕期出现高血压的情况,在临床上称为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如果血压升高程度较轻,并且没有明显的临床症状,则属于低危的患者,可以继续观察,一般不会对胎儿造成影响,此时是可以保留的。但如果病情比较严重,已经发展为重度子痫前期,则会对胎儿造成一定的危害,甚至会威胁到孕妇和胎儿的生命安全,这种情况下是不建议要的。

1.可保留:若孕妇只是出现了轻微的血压增高,并且没有出现蛋白尿、水肿等症状时,通常不需要特殊治疗,注意定期复查即可。同时还要注意饮食清淡,避免食用含盐量高的食物,如咸菜等,以免加重不适症状。

2.不可保留:但是如果孕妇出现了严重的头晕、头痛、视物模糊等情况,并伴有腹胀、胸闷的症状,而且通过检查发现有明显的肾脏损伤以及神经系统损害的现象,则需要及时进行处理,否则会影响到胎儿的生长发育,甚至会导致早产或者流产的发生。此时则需要遵医嘱使用硝苯地平控释片、拉贝洛尔片等药物来改善病情,必要时还需要采取剖宫术终止妊娠。

因此,当孕妇被诊断为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后,应积极接受医生的针对性治疗,以保障母婴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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