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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产科 > 孕期疾病

妊娠合并心脏病 矫治须在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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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8 00:01:0039健康网社区

  初为人母的喜悦往往会被一些健康小危机扰乱,比如妊娠合并心脏病。许多孕妇因此表现得忐忑不安,在是否继续妊娠上犹豫不决。事实上,对于心脏病变所引发的高危妊娠应在孕前及时采取矫治措施,并根据孕妇的功能状态、孕周大小决定个体化治疗方案。

  体察异常细微表现

  妊娠合并心脏病是一种高度危险的疾病,一旦孕妇出现此类情况就有可能掉入“高危妊娠”雷区。一般来说,妊娠合并的各种心脏病大约有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病毒性心肌炎及其后遗症、心率失常、妊娠高血压疾病性心脏病、围生期心肌病等。

  其实,如果心脏病孕期妇女能够仔细体察自身的细微表现,就可赶在严重心力衰竭以前及早发现症状并迅速采取诊治措施。一般来说妊娠合并心脏病的主要症状为:轻微活动后即出现胸闷心悸气短;休息时自测脉搏超过110次/分,呼吸次数多于20次/分;夜间平卧位时常感到胸闷,须坐起呼吸或到窗口呼吸新鲜空气等。建议孕妇应对上述异常表现提高警惕,及时到医院就诊。

  矫治对策须在孕前

  从临床角度讲,所有心脏病的病变最好应在孕前得到矫治。但部分女性往往因为孕前无症状未得到及时诊治。因此,对于孕后出现的早期心衰征兆时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心功能状态、孕周大小以及治疗效果等决定治疗方案,决定是否继续妊娠。

  一般来说,对于心脏病变情况严重、孕周较小的患者建议应在心衰纠正后及早终止妊娠。不过,若矫治病变的手术不太复杂,孕妇整体健康状况良好,则可考虑在妊娠12周以前实施心脏手术。不过值得警惕的是,手中麻醉、术后用药及手术本身的刺激都可能对胎儿造成一定影响。因此,患者及其及家属应与专业医师沟通明确最佳治疗方案,并对手术具备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合理预后。

  家庭访视耐心护理

  妊娠合并心脏病的孕妇会在心理和身体上承受双重压力,因此无论是孕妇本人还是其家属都应当重视家庭护理和监督,建议做好以下这些护理措施:

  第一,孕前应得到心脏病专家和产科专家的指导。

  第二,孕后应加强保健和产前检查,有条件者最好进行家庭访视,以防往返医院的劳累加重心脏的负担。

  第三,呼吸道感染是导致心衰的最常见原因,因此最好尽量少去空气污染区域。

  第四,每天要保证10小时以上的睡眠,以侧卧睡姿最佳。此外,也要避免情绪过分激动。

  第五,增加高蛋白、高维生素类食品的进食,防止体重增加过快或过多。同时,也要减少脂肪类食物和盐的摄入量。

  第六,产前检查的次数应适当增加,发现问题最好及时告知有关医师进行处理,并最好在预产期前2-3周住院待产。

(实习编辑:邝丽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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