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现丙型病毒性肝炎后不进行任何处理,则可能进展为肝硬化、肝衰竭等疾病。丙型病毒性肝炎是由丙型肝炎病毒感染所导致的肝脏炎症性疾病,主要通过血液传播感染。
1.慢性肝炎:一般无症状或有轻度乏力、食欲缺乏、恶心、呕吐、腹胀等症状,可有肝大,触痛及叩痛,部分可有脾肿大和肝功能异常。由于肝脏损害较轻微且隐匿,病程中抗HCV持续阳性者达80%以上,如未接受过治疗则病情迁延不愈,甚至发展成肝硬化或者肝细胞癌(原发性肝癌)。
2.肝硬化:早期表现为尿胆红素阴性,出现蜘蛛痣和肝掌,晚期可并发呕血、黑粪、电解质失衡、上消化道出血、继发感染等并发症。若未经治疗,可进一步恶化,出现不可逆性肝损伤,包括门静脉高压、低白蛋白血症、胃底静脉曲张破裂出血、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破裂出血、腹水、脑水肿、肾小球滤过率下降、严重营养不良、凝血机制障碍、自发性腹膜炎、肝性脑病等,最终可能导致死亡。
3.肝衰竭:分为急性肝衰竭与慢性肝衰竭,前者起病急骤,数周内迅速发展至极度乏力、严重的消化道症状、显著的黄疸、严重的神经精神症状、腹腔积液、静脉曲张以及广泛出血倾向;后者常由急性肝衰竭演化而来,以反复发作的肝功损害、门脉区纤维化和坏死组织增生为主要病理改变,可伴有或不伴有门脉区高压。
4.其他情况:约5%-15%患者在诊断时处于肝硬化期,不经治疗可逐渐进展为肝细胞肝癌,此时预后较差。
建议发现丙型病毒性肝炎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索磷布韦维帕他韦片进行抗病毒治疗,并遵医嘱定期复查。日常生活中应避免饮酒,以免加重对肝脏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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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例:孕妇应认识早产的征候,如有未满孕周“见红”并伴有规律宫缩(规律性的下腹痛)、腰背酸痛、阴道有温水样东西流出等异常情况,应尽早去医院检查。医生会判断孕妇是否先兆早产,并决定进一步的处理,尽量减少早产的发生或使早产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程度,尽量保证孕妇及腹中宝宝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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