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散瞳验光是为了排除调节性近视、外隐斜视、内隐斜视、调节性外斜视、过度调节等可能存在的因素对正确验光结果的影响。散瞳后能够充分暴露真实的屈光状态,以便准确测量屈光不正的程度。
1.调节性近视
由于长时间近距离用眼导致睫状肌持续收缩、晶状体变凸,看近处时物体成像于视网膜前。当散大瞳孔后,这种调节性集合力减弱,从而引起暂时性的近视。散瞳验光后可以配戴框架眼镜进行矫正,必要时可遵医嘱使用阿托品滴眼液等药物缓解不适症状。
2.外隐斜视
外隐斜视是指双眼同时注视一个目标时,一只眼睛存在偏向外侧的情况,但能够通过大脑融合功能掩盖。散瞳后肌肉紧张度降低,斜视程度更加明显,进而出现复视和混淆的症状。对于外隐斜视患者,建议佩戴三棱镜眼镜以改善症状,减少视觉干扰。
3.内隐斜视
内隐斜视是由于双眼之间的屈光不正差异引起的,会导致眼球向内倾斜,使视线重叠点落在视网膜前方。散瞳后会使调节放松,从而使内隐斜视的程度更加明显。如果确诊为内隐斜视,可以通过配戴眼镜来纠正视力问题,如散光镜片或特殊设计的眼镜。
4.调节性外斜视
调节性外斜视是因为过度调节状态导致双眼集合不足而发生外斜视。散瞳可以使调节麻痹,使外斜视表现得更明显。针对调节性外斜视,可通过配戴三棱镜眼镜或进行手术矫正,如外直肌后徙术。
5.过度调节
过度调节指眼睛在调节状态下无法正常对焦,导致近视。散瞳后能暂时解除调节痉挛,使过度调节的状态得以显示出来。若过度调节引起了眼部疲劳或其他并发症,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硫酸阿托品眼用凝胶、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等药物缓解症状。
散瞳验光后需注意保护眼睛免受强光照射,以免诱发眩目感。建议进行眼科常规检查,包括视力测试、裂隙灯检查以及检眼镜检查,以评估眼部状况并排除其他潜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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