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病科
快速导航
频道
女性
减肥
育儿
保健
美容
妇科
饮食
中医
肿瘤
资讯
男性
诊疗
呼吸科
心血管
肝病科
更多
服务
问医生
就医助手
药品通
疾病百科
名医在线
简单生活
热门疾病
高血压
阴道炎
肩周炎
脂肪肝
小儿咳嗽
糖尿病
健康科普
科普基地

妊娠合并梅毒喂养方式

举报/反馈
2024-01-29 02:40:5639健康网

妊娠合并梅毒时,母乳喂养或奶粉喂养均可。但需注意加强营养支持,并遵医嘱应用抗生素类、抗病毒类等药物进行治疗。

一、可正常哺乳

1.母乳喂养:如果孕妇在怀孕期间确诊为梅毒,由于病情较轻,如仅出现硬下疳等表现,且未接受系统治疗,则胎儿可能通过胎盘而发生宫内感染。此时不建议继续妊娠,应及时终止妊娠后尽早使用注射用苄星青霉素等药物进行治疗。待疾病治愈稳定后再考虑备孕,一般不会影响后续的母乳喂养,无需过于担心。

2.奶粉喂养:若孕妇孕期发现梅毒并积极治疗,经医生评估胎儿不存在感染风险的情况下,可以继续妊娠。而在新生儿出生后的前6个月内,通常以奶粉替代母乳进行喂养即可,其他时间则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是否进行母乳喂养。

二、不宜哺乳

如果孕妇已经临近预产期,在明确诊断梅毒后也应尽早到医院就诊,完善相关检查并在专业医生指导下用药治疗。因为梅毒可通过母婴途径传播给胎儿,导致其罹患先天性梅毒,不利于身体健康。因此,即使处于哺乳阶段也不建议继续哺乳,以免增加胎儿患病的风险。此时可以选择配方奶粉代替母乳进行喂养,也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合适的喂养方式进行护理。

39健康网专业医疗保健信息平台 优质健康资讯门户网站  
数十万医生 | 24小时在线 | 分钟级响应
我要问医生免费咨询医生

303人正在问医生

大家都在搜
相关推荐
健康资讯推荐
推荐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