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健康

探究保健品批号的由来

  1,卫食健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指出,食品不得加入药物,不得宣传疗效和保健作用。而卫生部批准认定的60多种中药则既是食品又是药品,这就为含有这些中药的“食字号”食品提供了暗示保健功效的依据。

  中国具有药食同源的悠久传统,在历代本草著作中,都将大量普通水果、蔬菜、山珍野味收入其中,并赋予中药的性味功效,这又为以此类原料生产的食品做保健功效宣传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1996年3月15日卫生部颁发《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规定生产宣传销售保健食品必须取得卫生部的“卫食健字”批文。

  “卫食健字”保健品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

  2,卫药健字。

  国家卫生部1989年下发《中药保健品的管理规定》,明确指出只有以中药为原料制成的保健品才能取得“卫药健字”的批准文号。同时强调,1,“中药保健品是指对人体有一定程度的滋补营养、保健康复作用,长期服用对人体无害的药品.中药保健品不得加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剧毒药品。”2,“中药保健品申报资料参照新药(中药)三类的有关项目要求。”3,“考虑到此类药品育长期服用的特点,应强调注意安伞性。”以上规定已表明“卫药健字号”保健品是以三类新药审批标准批准生产的、安全无害的、可长期服用的特殊药品。

  3,卫药准字。

  目前有一些“卫药准字”药品也在作为保健品推销宣传,在广告中、药品说明书上大肆宣传其保健功效,如汇仁肾宝、曲美等。因为卫生部门在审批“卫药准字”药品时,重点考察的是其对某一疾病的治疗、预防功效,考察在规定剂量范围内的毒性实验,允许某些药品存在一定程度的毒副作用,而不是以保健品的安全标准来审批的。

(实习编辑:郭玉萍)

2009-05-12 03:54:00浏览82举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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