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检查乙肝病毒DNA,通常在孕晚期即28-30周,进行乙肝病毒DNA的检测。因为孕晚期,孕妇体内激素以及肝脏代谢的变化,可能会对乙肝病毒DNA的水平产生影响,所以要根据孕妇的具体情况,决定检查的时间。
一、正常情况:
如果孕妇在常规孕检时,发现乙肝病毒DNA含量较高,建议在孕28周后再开始进行抗病毒治疗,因为孕晚期是乙肝病毒感染的高发期,如果不及时进行抗病毒治疗,可能会造成胎儿宫内感染,导致胎儿出现宫内发育迟缓、早产、死胎等情况。如果孕妇在28周前发现乙肝病毒DNA阳性,但肝功能正常,可以暂时不进行治疗,定期复查,在分娩后再给予抗病毒治疗。
二、异常情况:
1、慢性乙型肝炎:如果孕妇是慢性乙型肝炎,且病毒含量较高,需要根据医生的建议,在孕晚期开始进行抗病毒治疗,以免由于病毒对胎儿的影响,造成胎儿宫内感染,出现胎儿畸形,甚至死胎等情况;
2、既往慢性乙型肝炎:如果既往有慢性乙型肝炎病史的孕妇,在发现乙肝病毒DNA阳性后,如果继续妊娠,可能会导致孕妇出现肝功能异常,甚至可能会出现重型肝炎、肝衰竭等严重情况,而导致胎儿出现不良后果;
3、其他:如果孕妇发现乙肝病毒DNA含量较低,但肝功能检查正常,可以暂时不进行治疗,定期复查,在分娩后再给予抗病毒治疗。
如果孕妇怀孕期间发现乙肝病毒DNA含量异常,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治疗,不要盲目用药,以免药物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另外,建议孕妇注意休息,保持充足的睡眠,避免过度劳累,可以适当进行运动,保持良好的心态,有利于胎儿的生长发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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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例:孕妇应认识早产的征候,如有未满孕周“见红”并伴有规律宫缩(规律性的下腹痛)、腰背酸痛、阴道有温水样东西流出等异常情况,应尽早去医院检查。医生会判断孕妇是否先兆早产,并决定进一步的处理,尽量减少早产的发生或使早产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程度,尽量保证孕妇及腹中宝宝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