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肝功能偏高的患者,在医生指导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再进行一次复查。患者复查的时间间隔,主要与患者的病情有关,一般可以间隔3-6个月。
1、轻度肝损害:如果患者仅存在轻度肝损害,如轻度脂肪肝、肝囊肿等,且肝功能检查项目的结果为正常,则每6个月复查一次即可;
2、中度肝损害:如果患者存在中度肝损害,并且肝功能检查结果为异常,例如总胆红素升高、白蛋白降低等,则需要每3-6个月复查一次;
3、重度肝损害:如果患者存在重度肝损害,并且肝功能检查结果为异常,例如白蛋白、总胆红素、谷氨酰转肽酶等均存在异常,此时需要按照医生的要求,每3-6个月进行一次复查;
4、肝衰竭:如果患者存在肝衰竭,由于肝功能损害较为严重,所以需要长期进行复查,具体时间因人而异,需要根据病情而定,无法确定具体需要复查的时间。
肝功能检查可以帮助了解肝脏损害的程度以及肝脏损害的原因,从而可以对肝脏损害的原因,进行准确的判断,并指导临床治疗以及判断预后。所以当患者出现肝功能异常时,应该及时到医院就诊,由医生判断病情后,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案。在进行治疗期间,患者应充分休息、均衡饮食,同时避免饮酒、熬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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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例:孕妇应认识早产的征候,如有未满孕周“见红”并伴有规律宫缩(规律性的下腹痛)、腰背酸痛、阴道有温水样东西流出等异常情况,应尽早去医院检查。医生会判断孕妇是否先兆早产,并决定进一步的处理,尽量减少早产的发生或使早产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程度,尽量保证孕妇及腹中宝宝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