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需要检查肝功能六项,包括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总胆红素、直接胆红素、间接胆红素。建议在怀孕前3个月开始检查肝功能,如果有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治疗。
1、谷丙转氨酶:在孕期由于激素水平的变化,肝功能状态可能会受到影响,主要表现为谷丙转氨酶的升高,建议在孕期的第1个月,就开始检查肝功能。谷丙转氨酶的正常值为0-40U/L,如果肝功能有异常,应及时进行治疗;
2、谷草转氨酶:主要存在于人体的心肌、肝脏、骨骼肌等组织中,也是人体能量代谢过程中重要的酶类,但含量较少,怀孕期间的检查中建议将谷草转氨酶的值与孕妇的肝功能结合,以判断是否存在肝损伤的情况;
3、总胆红素:主要是反映肝脏的代谢功能,如果孕期的肝功能损伤较重,或胆汁排出不畅,可能会引起总胆红素的升高。建议在孕期的第2个月开始检查,如果总胆红素升高,提示可能存在肝内外胆汁淤积、肝炎等情况;
4、直接胆红素:主要是反映胆囊排空的情况,如果孕期的肝功能损伤较重,或胆囊排空出现障碍,可能会引起直接胆红素升高的情况,建议在孕期第3个月开始检查;
5、间接胆红素:可以反映肝脏代谢功能的情况,如果孕期的肝功能损伤较重,或胆囊排空出现问题,可能会引起间接胆红素升高的情况,建议在孕期第6个月开始检查。
在怀孕期间,如果检查肝功能发现异常,建议及时进行治疗,避免对孕妇本身以及胎儿造成不良影响。另外,应注意避免熬夜、适量运动,注意多补充蛋白质,可以多吃鸡蛋、牛奶等食物。
病例:孕妇应认识早产的征候,如有未满孕周“见红”并伴有规律宫缩(规律性的下腹痛)、腰背酸痛、阴道有温水样东西流出等异常情况,应尽早去医院检查。医生会判断孕妇是否先兆早产,并决定进一步的处理,尽量减少早产的发生或使早产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程度,尽量保证孕妇及腹中宝宝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