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不愿意开诊断证明怎么办?医学诊断证明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医疗文件,是医生根据病情为病人开具的各种诊断医疗文书生效的最后凭证,维护着医生和病人双重的合法权益,并直接反映了医院的诊疗水平。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的人员应为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在本医疗机构注册的执业医师,出具诊断证明书的医生对所做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医学诊断证明书诊断专用章由门诊部、急诊科分别保管,急诊科负责急诊、夜间及节假日期间医学诊断证明书的盖章。无医务处批准,不得离院使用。医师必须亲自诊查患者并有我院的相关检验、检查结果后方可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医学诊断书应客观、全面,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并与病历中记载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相符,主要处理意见也应在病历中记载备查。否则,不予盖章。
医生不愿意开诊断证明时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出院诊断必须在出院时开、你要办理工伤认定,可以凭住院诊断办理、出院诊断是办理伤残鉴定时使用的。
病例:孕妇应认识早产的征候,如有未满孕周“见红”并伴有规律宫缩(规律性的下腹痛)、腰背酸痛、阴道有温水样东西流出等异常情况,应尽早去医院检查。医生会判断孕妇是否先兆早产,并决定进一步的处理,尽量减少早产的发生或使早产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程度,尽量保证孕妇及腹中宝宝的健康。
二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吉林省临江市江滨路
二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涡阳县胜利东路112号
二级甲等 中医医院 公立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东河沿路56号
二级甲等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中心) 公立
上海市南昌路69弄5号
二级 专科医院 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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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 中西医结合医院 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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